二部伎
代替十部伎而用于大型宫廷宴会的音乐节目。所包乐曲主要是初唐作品。其制度存续时期大体在唐玄宗(713-753年)时期。二部指的是坐部和立部。其间差别是:坐部伎舞人坐在堂上演奏,立部伎舞人立在堂下演奏;坐部伎规模较小(最多只有12个舞人),立部伎规模较大(舞人在100名上下);坐部伎的乐器品种较丰富、清雅,立部伎的乐器品种以鼓笛为主,声音喧闹。二者可分别使用于不同的表演场合。二部伎同十部伎的主要区别在于:十部伎把反映国别的乐队名作为乐部名称,而二部伎以反映乐舞内容的乐曲名为乐部名称。在二部伎中,各种非汉族音乐之间的界限,因不设专部而已消失。因此,二部伎代表了胡、汉两方面乐器融合组成的宫廷燕乐。参见“坐部伎”、“立部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