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涂县
当涂县位于安徽东部,介于芜湖市、南京市之间。地形北高南低,以圩区为主。全县总面积1 39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3千公顷,水面31.3千公顷,辖10镇15乡,330个村(含26个居委会)。总人口6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2万人。1994年农民人均收入1 072元。当涂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5.8℃,年均降水1 046毫米,无霜期230天。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涂县经济发展迅速。1994年,全县农业总产值5.3亿元,乡镇工业总产值35.9亿元;农作物播种面积87.4千公顷,粮食总产量30.9万吨,棉花总产量2 917吨,油料总产量2.41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6万吨,其中河蟹产量1 400吨。1994年,当涂县在全省县(市)中宏观经济效益位居第11位,乡镇企业实绩综合考评居第三位,同年还被列为全国粮食大县、全省水产“两高一优”示范县。
当涂县乡镇企业起步于1984年,到1994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16 579家,从业人员10.96万人。1994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下同)53.57亿元,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全县工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79.9%和90.6%,累计固定资产原值7.2亿元。乡镇企业产值超过亿元的乡镇15个,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乡镇11个,超千万元的村52个。
(1)形成6个主导行业。全县乡镇已形成冶金轧钢、刃具机械、建筑建材、食品加工、轻纺、船舶制造6个主要行业,其中乡村集体开坯、轧钢企业52家,年轧制能力40万吨以上。以“两博” (博望镇、新博乡)为代表的刃具机械行业,共有各类企业1 500多家,产品900多种。
(2)创出一批规模企业。1994年,全县拥有500万元以上产值企业105家,1 000万元以上的33家,5 000万元以上的2家。博望刃具模具厂、黄池食品工业公司等13家企业被评为省“明星企业”。
(3)形成一批重点区域。全县乡镇企业在发展中逐步形成8个各具特色工业小区或商贸区,即“两博”模具工业区、丹阳工贸一条街、龙山桥轧钢工业区、查湾钢球工业区、黄池食品工业区、沿江建筑建材工业区、江心黄砂采掘区、大公圩水产养殖区。
(4)创出一批名优产品。到1994年,全县乡镇企业共有一个产品创部优,3个创省优,9个创省系统优,有5个产品出口创汇。
当涂县发展乡镇企业的主要措施是:
(1)确定路子。当涂县乡镇企业启动之初,中共当涂县委、当涂县人民政府就确定了“两路并行,四轮驱动”的自我发展之路,即集体、个体两路并行,乡办、村办、户办、联户办四轮齐动,并始终坚持不动摇。1994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中,乡办19.02亿元,村办17.05亿元,合作办6.92亿元,个体私营14.58亿元,呈现出“四轮驱动”的局面。同时,当涂县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如获国家民政部“中国乡镇之星”称号的龙山桥镇,乡镇企业以炼钢、轧钢、建材、采矿业为支柱,1994年,全镇集体企业已达85家,集体企业总产值比重占90%以上。素称“刃具之乡”的新博、博望地区,放手发展合作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1994年联合、个体、私营企业1 672家,农民推销员8 000余人。
(2)发挥优势。当涂县围绕服务城市的优势位置,着重发展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冶金轧钢工业。1994年全县共有各类建筑企业1 095家,从业人员19 602人。从事交通运输的集体、联办企业和个体运输户达4 513家。同时依托马鞍山钢铁公司,发展以马鞍山钢铁公司边角余料为材料的炼钢、轧钢行业,发展为马鞍山钢铁公司生产配套服务的机械加工业,以及为马鞍山钢铁公司拾遗补缺的其他产品,先后兴办了如龙山桥炼钢总厂、丹阳特种钢厂等一批规模企业,发展了“两博”地区一大批刃具、机械制造企业。
(3)开发资源。当涂县坚持发展乡镇企业与开发性农业相结合,尤其是结合开发水面资源办企业日显特色:
❶公司化养殖,走公司加农户之路。全县已有12个乡镇办的水产养殖公司,牵动近2万农户;养殖品种由过去传统的四大家鱼,逐步转向蟹、鳖等名特优水产品,全县精养面积已达700公顷。
❷工厂化养殖,走专业化、系列化养殖之路。1992年,当涂县塘南乡建成合资企业——马鞍山精益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从事螃蟹专业化养殖。1994年,当涂县石桥乡与港商合作投资450万元,兴建了工厂化养鳖基地——马鞍山康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年产甲鱼12吨,销售收入400万元,利润180万元。
❸集团化发展,即以一个养殖公司为核心企业,与其他企业组成集团,实行苗种供给、养殖、技术、运输、销售一体化,实现规模经济效益。马鞍山市乌龙水产集团,就是该县乌溪镇按上述形式组建,该集团由3个紧密层企业和9个松散层企业组成,拥有注册资本4 686万元,养殖水面666.7公顷,成为全省第一家水产集团公司。
(4) 政策激励。当涂县在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共当涂县委、当涂县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度对乡镇企业考核考绩,奖罚兑现。对名列“发展乡镇企业先进集体”前列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发奖金或奖售住房,名列后几位的扣发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对乡镇各项工作综合考核中,乡镇企业实绩占60%比分。1994年,实行乡镇企业考核取代综合考核办法。坚持设立乡镇企业各种单项奖,先后制定如“先进乡镇企业奖”、“优秀厂长(经理)奖”、“现场管理优秀企业奖”等各种奖励办法,实行年度考核,评先奖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