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贸易
河南农副土特产品出口贸易的特点是由调拨出口,逐步发展为自营出口,品种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所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却在不断下降。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前,河南对外出口商品数量小、品种少。出口产品为芝麻、烟叶、红枣以及猪鬃、皮张等。这些商品均由外国代理商和私商经营。多销往英、美、日等国家。
1950—1953年,出口商品完全调拨外省各口岸出口。
1954—1960年,河南出口商品大部分调拨广东、大连、上海、青岛、天津出口,少部分由河南省直接对前苏联、东欧各国、蒙古、朝鲜、越南出口,出口值约40万美元。全部是农副土特产品。
1961—1975年,河南开始直接向香港、澳门及东南亚出口,出口品种有活猪、活羊、活牛、家禽、鲜鸡蛋、再制蛋、木耳、大枣、白果等商品。1965年出口值为1 614万美元,1975年增至4 350万美元,占出口总值80%左右。
1976—1995年,这一时期是河南出口贸易的大发展时期,出口品种达500多个,出口地区扩大到9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数量也不断增加。1976年出口额为5 380万美元,1988年增至33 932万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占出口总额45.21%。进入90年代后,出口总额比重持续下降。1990—1992年,出口额均在3亿美元以上, 比重分别为36.36%、36.34%、25.15%,1993—1994年两年出口额分别下降为26 455万美元和26 991万美元,出口额分别占19.37%和16.8%,1995年出口20 960.71万美元,比重又下降到11.47%,为最低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