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专报现代考试中有关考务管理工作报告之一种。指在考试整个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重大事件,由当地考试主管机构按规定做出的报告。以招生考试为例,凡遇以下情况,均属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做出事故专报:一、试卷或答卷发生失密、失盗,或损毁严重。二、考试中发现大面积舞弊行为。三、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未能正常实施考试。四、评卷中发现异常情况,包括答卷反常,如答卷与参考答案雷同,严重政治错误等,以及一本试卷中的雷同卷超过三分之一。五、工作中出现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事故专报分“紧急报告”、“结案报告”。紧急报告,要求自重大事件(案件)发现时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国家教委(后改教育部)考试中心。如发现失、泄密案件要同时报告省(直辖市、自治区)保密局。结案报告,成人高考应在当年十月底以前上报,普通高考应在当年十二月底以前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案件)侦破结果,案犯及有关责任者的处理,事发的原因及今后的改进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