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主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主债“从债”的对称。债的分类之一。在相互联系的几个债中不以其他债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债。主债是相对于从债存在的,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一般情况下,主债是从债的存在前提,从债的不成立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的存在和无效。但是,对于一些以担保为成立前提的债来说,具有担保作用的从债的存在则是主债的成立条件。例如某些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要求承包经营人必须先提供担保,否则合同不能订立。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之债就是主债成立的条件了。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主债的命运决定从债的命运,主债终止,从合同亦终止;主债无效,从债亦不发生效力。而从债无效,不能当然使主债无效。 主债 主债“从债”的对称。在具有从属关系的两个债中,能够独立存在,不以他债的存在为前提的债。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成立前提的债则为从债。主债与从债的分类,常见于具有担保的债中。被担保的债为主债,担保主债的债为从债。主债与从债存在密切的关系。没有主债,不会发生从债。从债往往是为了担保主债的实现而存在。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主债是从债发生的前提,主债无效、被撤销时,会直接影响从债的效力。主债变更,从债也会随着变更。主债消灭,从债也会随着消灭。相反,从债无效、被撤销,一般并不导致主债的无效、被撤销。 ☚ 非合同之债 从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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