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用药禁忌
指中药使用中关于药物配伍、治疗对象,以及服用后的饮食等方面的禁忌规定。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3个方面。
配伍禁忌指某些药物合用时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破坏药效的药物。中药学有“十八反”、“十九畏”,累计37种药物不能合用。“十八反”,即: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十九畏”,即:硫黄畏朴硝,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水银畏砒霜。
妊娠禁忌指某些药物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作用,妊娠期所不能应用者。这类药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慎用药,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如桃仁、红花、牛膝、大黄、枳实、附子、肉桂、干姜、木通、冬葵子、瞿麦等;一部分为禁用药,这类药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猛,如巴豆、牵牛子、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斑蝥、雄黄、砒霜等。
饮食禁忌指服药期间不能食用的某些食物,又称食忌、忌口。一般来讲,服药期间应忌食生冷、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病情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如热性病,忌辛辣、油腻、煎炸食品;寒性病忌生冷之物;水肿忌盐;皮肤病忌食鱼、虾、辛辣品、酒类等。还有的中药书籍中记载,常山忌葱;首乌、地黄忌葱、蒜、萝卜;丹参、茯苓忌醋;土茯苓、使君子忌茶;薄荷忌蟹;人参忌茶、萝卜等。在服药过程中自当留心,以免影响药力或产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