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10月24日、25日,清政府代表奕䜣在北京与英、法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 中法《北京条约》共10款。除承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外,增加了下列主要内容:一、增开天津为商埠;二、九龙司割让给英国;三、发还以前被充公的天主教资产(法国翻译还擅自在条约中文本上加上“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 四、赔偿英、法兵费各增加到800万两。沙俄借口 “调停”有功,于同年11月14日强逼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共15款。主要内容是侵占我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并确定中俄西段边界划界的原则,为沙俄日后侵占我国西部大片领土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