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防痨协会
中国防痨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卫生部双重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本会于1933年11月21日成立,当时名为中国预防痨病协会,湖南、江西、北京等地相继成立分会。抗日战争期间会务停顿。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纷纷组织分会,至1947年已成立十一处。1948年1月18日上海防痨联合委员会经征求各地意见在上海举行各地防痨协会代表大会,由颜惠庆主持,改名为中国防痨协会。1951年总会迁北京。已有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成立地方协会。
宗旨和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广大防痨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向群众普及防痨知识,为早日在中国控制和基本消灭结核病,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
主要工作
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要学术问题的探讨和调查。
❷普及防痨知识,传播先进技术和经验。
❸编辑出版《中国防痨通讯》及其它资料。
❹对开展防痨工作的技术政策和有关问题,发挥咨询作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防痨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❺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与国外防痨团体和防痨工作者的友好联系。
❻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防痨工作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进修班,提高防痨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并发现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会员条件
❶主治医师、助理研究员和讲师以上的防痨工作者。
❷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防痨工作者。
❸高等院校毕业,从事结核病工作三年以上,并有一定学术水平者;或虽非高等院校毕业,但具有相当于本规定的工作经验和学术水平的防痨工作者(包括护理、医技人员)。
❹热心和积极支持防痨工作或协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外著名的防痨专家,在必要时,可经总会常务理事会聘请为名誉会员或特邀会员。
组织机构 中国防痨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理事会;制订、修改协会会章。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其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协会工作计划;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召开下届代表大会;推荐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防治科研成果,向国家、省、市、自治区或所在单位建议给予奖励。
理事会,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幕期间,代行理事会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下设学术工作委员会,普及与教育工作委员会,编辑委员会,国际学术交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