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2年12月29日由宋庆龄、蔡元培等发起成立于上海。针对国民党反共反民主的政策发表宣言,要求释放政治犯、废除非法拘禁和酷刑,反对迫害并援助进步人士,争取言论、出版、结社、集会自由等民主权利。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鲁迅、邹韬奋、胡愈之、林语堂等为执行委员。1933年6月,副会长兼总干事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枪杀,同盟随之被迫停止活动。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对革命者的迫害,争取民主自由权利而组织的进步团体。1932年12月成立,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同盟宗旨在于营救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争取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1933年1月,先后成立了上海分会和北平分会,总会设在上海,同盟存在期间,做了许多工作,如抗议国民党杀害镇江《江声报》记者刘煜生,营救被捕的共产党人罗登贤、廖承志、陈赓等,要求政府派全国军队开赴抗日前线,收复失地等。国民党蒋介石极端仇视同盟的活动,1933年6月18日派人刺杀了杨杏佛,迫使同盟无法继续活动。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个同情革命、保护人权的组织,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人发起,1932年秋在上海筹备,同年12月成立。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总干事是杨杏佛。该同盟的目的和任务是:“(一)为国内政治犯之释放与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之废除而奋斗。本同盟愿首先致力于大多数无名与不为社会注意之狱囚;(二)予国内政治犯以法律及其他之援助,并调查监狱状况,刊布有关国内压迫民权之事实,以唤起社会之公意;(三)协助为结社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诸民权努力之一切奋斗。”(《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 1933年1月成立上海分会、北京分会。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胡愈之、陈彬和、鲁迅、郁达夫、沈钧儒、胡适、蒋梦麟、许德珩等都是同盟的主要成员。同盟还成立专门营救政治犯委员会,先后营救牛兰(共产国际驻中国工作人员)夫妇、许德珩、侯外庐、马哲民、罗登贤、廖承志、陈庚、丁玲、潘梓年等知名人士。同盟的活动威胁了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反动派极尽破坏之能事,并刺杀了杨杏佛。之后同盟被迫停止活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对中国的人权保障运动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2年12月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等发起建立的进步团体,成立于上海。从事营救受迫害的政治犯,争取人民民主和民众救亡的权利,引起当局仇视。1933年6月同盟总干事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暗杀后,同盟无形中解散。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2年12月,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等在上海发起成立的进步团体。其宗旨是营救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争取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利。总部设在上海,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并在北平、上海等地设立分会。蒋介石为了阻挠、破坏民权同盟的活动,1933年6月18日,指使特务在上海法租界将杨杏佛暗杀,该盟被迫停止活动。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3: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