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的嬗变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在广袤的华厦土地上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持久、最成熟的中国封建文化,滋生出典型而又完备的婚姻制度。改革开放的浪潮把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卷入了世界现代化的洪流。传统的婚姻文化被荡涤、被扬弃,适应新时代社会生活的婚姻文化逐步成熟。追寻中国婚姻文化的轨迹,可以看到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❶婚姻基础由利益至上→爱情为重。婚姻基础亦即婚姻的本质变化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婚姻目的的改变。以往时代,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打上私利的烙印,以经济、政治利益作为婚姻的基础。婚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生育子嗣,继承家业、家产。婚姻的直接目的:贵族家庭是为了扩大家庭势力、满足欲望。普通百姓则是为了相互依傍——这一实际生活需要。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基本生活资料得以保障。婚姻中经济的、政治的利害因素相对减弱,人们越来越把相互爱情置于首要地位。第二,成婚方式的改变。第三,择偶标准的改变。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的婚姻不仅实行阶级内婚制,而且在每一阶级内部,按贫富贵贱实行等级联姻。中国历代典律都明文规定:良贱不婚,主奴不婚,违者预以科刑。人们最理想、最崇尚的择偶标准是:“门当户对”。“男才女貌”,这是婚姻目的的委婉、通俗表达。当前我国多数人择偶是以人品、才干等人格因素为首位,兼顾外表和地位、财产等因素,人们开始把双方的幸福作为婚姻的主要目的,并以相互间的契洽作为幸福的主要内涵,作为择偶的首要标准,爱情登上了婚姻目的的峰岭。
❷婚姻权力从包办强迫→自主自愿。传统社会中,婚姻的主要目的在于家庭需要,因此,婚姻的决定权只能掌握在家长手中,父母等尊长根据家庭需要甚至是个人好恶安排婚事,由媒妁沟通信息,当事人只能安心顺从。任何违抗都被视为犯上,是对尊长的不敬和家风的败坏。当前我国城镇多数家庭实现了自主婚。农村则以三位一体的婚姻为主导,即由父母、媒妁、当事人三方决定婚事。与此相伴,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一,早恋早婚问题。其二,事实婚增加。其三,性自由出现。其四,子女歧视阻挠丧偶父母再婚。或是担心与后父、后母难于相处,或是为了多得些遗产、或是出于对生父生母的怀念,一些子女,特别是成年子女不理解丧偶老人的感情需要,反对其再结良缘。
❸婚姻关系从夫为妻纲→夫妻平等。
中国古代礼法合一,“三纲五常”,既是一种强制推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道德,又是一种被内化为人们信念的具有道德意义的法典,“夫为妻纲”,丈夫既是妻子行为的楷模,又是妻子命运的主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时至今日,我国城乡多数妇女除享有各种社会经济、政治权利外,家庭生活中亦基本实现了夫妻平等。表现在:其一,妇女在家庭中有了自主的经济地位,有平等的财产权,继承权。其二,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其三,夫妻共同决定家庭事宜。其四,夫妻互相体谅、尊重、扶助。
❹婚姻性质从低质量高稳定——质量为主,稳定为辅。以往时代,人们视婚姻为终身结合。即使是由包办买卖强迫而成的婚姻,不管夫妻如何不协调,也只能厮守一生。任何离异变更都为世人所不耻。文明的演进,人们开始重新反思婚姻的价值,反思旧时的婚姻道德。婚姻应建立在爱情基础上,如果失去了爱情,就等于失去了维系双方关系的纽带,就没有必要保持形式上的婚姻。婚姻质量被置于首位,在此前提下,力求婚姻的稳定。婚姻质量高于婚姻的稳定性,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它标志中国婚姻的发展已跃上了一个新的梯级。与此同时又使人们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婚外恋增多,离婚率上升,再婚家庭关系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