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地方标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内容,可制定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多数在本地区范围内属于强制性标准,也有少数为推荐性标准。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成为34个地方标准代号,如北京为DB11/,广东为DB44/,新疆为DB65/等。1958年,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陆续建立,开展工作,从1967年起,地方标准日益增多,1989年《标准化法》施行,地方标准按法律要求,大量制定与实施。2000年底,已备案的地方标准共有11000多个。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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