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西山会议派)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6年3月29日至4月10日,西山会议派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国内27省区共114人,均由邹鲁、谢持、沈定一等人批派。大会听取了关于广州中山舰事件和关于西山会议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肃清共产分子案”等30个决议案,正式决定成立伪中央机构。大会选举林森、邹鲁、覃振、张继、谢持、胡汉民等25人为中央执行委员;张平江、蒋希哲、胡文灿等39人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李敬斋、石青阳、谢英伯等7人为中央监察委员,张秋白等5人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这次大会是西山会议的公开化,遭到了广州国民党中央的严厉谴责,并号召一切党员声讨西山会议派的反动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