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广西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
1926年1月1日至15日,在南宁举行。出席代表97人。大会发表了《中国国民党广西省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宣言》,表示拥护广州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领导,奉行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通过了黄绍竑作的政治报告、李宗仁作的军务报告、覃超作的党务报告以及农民运动问题等报告,通过了撤销各级议会的决议案。经过激烈斗争,恢复了东兰县党部韦拔群、黄榜臣的代表资格。大会选举李宗仁、黄绍竑等22人为省党部监察、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共产党员雷沛涛被选为监察委员,陈勉恕、李省群和国民党左派陈协五、黄家直、陈立亚、俞作柏被委任为省党部的青年、妇女、农民、工人、商民、组织等部部长。这次大会标志着国共合作在广西的正式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广西国民革命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