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咸阳地方委员会zhonɡɡuo ɡonɡchɑndɑnɡ xiɑnyɑnɡ difɑnɡ weiyuɑnhui
中共地方组织。1949年5月12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设立咸(阳)长(安)分区,成立中共咸长地方委员会。5月18日咸阳解放。20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将咸长分区改为咸阳分区,中共咸长地委亦改称中共咸阳地方委员会,隶属中共中央西北局领导,下辖中共咸阳县、长安县(今西安市长安区)、兴平县、武功县、盩厔县、鄠县6个县委。1950年1月,中共陕西省委成立,中共咸阳地委划归中共陕西省委领导。5月,中共三原地委与中共咸阳地委合并,组建了新的中共咸阳地委,下辖中共咸阳县、兴平县、泾阳县、三原县、高陵县、耀县(今铜川市耀州区)、同官县、富平县、栒邑县、淳化县、醴泉县、鄠县和盩厔县13个县委。1952年12月,经西北军政委员会和政务院批准,增设咸阳市(丁等县级市),同时成立了中共咸阳市委,中共咸阳地委辖14个县市委。1953年1月,中共咸阳地委撤销,所辖县市委分别划归中共陕西省委直辖和中共宝鸡地委、渭南地委领导。1961年8月,中共陕西省委重新成立了中共咸阳地方委员会,辖中共咸阳县、三原县、邠县、鄠县、盩厔县、乾县、兴平县、淳化县、长武县、栒邑县、永寿县、醴泉县、泾阳县、高陵县14个县委。1968年9月,经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咸阳专区革命委员会和咸阳专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1969年10月,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也随之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