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四川省的派出机构。在成都市蜀都大道总府路。1952年恢复四川省建制前建有中国人民银行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分行。川东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川东行署的分支机构,在重庆市打铜街,1950年2月1日成立,辖璧山、大竹、万县、涪陵、酉阳5个中心支行、33个县支行、3个镇支行,同年4月并入人民银行重庆分行,8月又从重庆分行划出单设。川南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川南行署的分支机构,1950年1月在自贡市组建,月底迁泸州市大河街正式成立,辖泸州、内江、宜宾、乐山等4个中心支行和38个县支行。川西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川西行署的分支机构,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原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1950年1月始建,1951年1月改为川西分行,辖成都市、温江、眉山、绵阳、茂县5个中心支行及38个县市支行。川北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川北行署的分支机构,在南充市果一街,1950年3月在接管民国时期四川省银行南充分行、南充县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南充办事处基础上正式成立,辖南充、遂宁、达县、剑阁等4个中心支行及35个县支行。1952年9月撤销行署区,恢复四川省建制,以上4个分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1957年~1970年,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先后并人。1978年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内设立中国银行成都分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1979年7月对外独立挂牌。1979年前,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金融管理职能,又具体办理金融业务。1979年~1984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在四川的分支机构相继恢复和分设,二级银行制度开始形成。1993年底以来,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辖21个二级分行、1个计划单列分行 (重庆) 和1个省会中心城市分行 (成都)、114个县级支行。职工8917人。从事金融监督管理、金融监测和金融服务,维护全省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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