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学生物学教学发展概况zhongguo zhongxuesh-engwuxue jiaoxue fazhan gaikuang
中学生物教学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及生物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的。在我国,生物学作为中学教学计划中的一个学科,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大体上可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和建立后两大阶段。建立前(1840~1949)又可分为(1)1840~1900:鸦片战争后,我国逐渐开展了系统的科学教育,生物学课程主要在教会学校开设,教学基本上由外国传教士进行,教学内容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2) 1901~1912:1902年和1903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和二十九年),清政府先后颁布了“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制定了《奏定中学堂章程》,规定中学学制5年,有4年开设博物课,其中一、二年级开植物和动物,三、四年级开生理、卫生和矿物,每周均为2课时。教学内容以形态、构造、分类为主,也强调生理功能及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注重生物知识的实际应用。在教学方法上要求重视实物标本的观察,规定了生物教学必须具备实验室和标本室。(3) 1912~1922: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12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了《中学校令实施规则》,规定中学学制4年,博物课开设3年,一、二年级开植物、动物,每周3课时;三年级开生理、卫生和矿物,每周2课时。对教学目的要求规定为:“博物要旨在习得天然物之知识,领悟其中相互关系及对人生之关系。”1913年公布的课程标准中规定:植物、动物的内容包括形态、分类、解剖、生理、生态、分布、应用等之大要。生理及卫生包括人身之构造、个人卫生和公众卫生。(4) 1923~1949:1923年,中学学制改为6年,实行学分制,规定每半年上课1小时为1学分。初中设自然科(15学分)和生理卫生(4学分),不单设动、植物学,高中开设生物学(8学分)。1932年后,初中生物又分为动物、植物和卫生,分别为4、4、6学分,高中生物10学分,在高中一年级开设。1923年后,我国老一辈生物学家和生物教师,根据当时颁布的《高中生物学课程标准》,相继编写出版了多种生物学教科书,如吴元涤编著的《生物学》(1932年);陈桢编著的《复兴高级中学生物学》(1933年);郑勉编著的《高中生物学》(1935年);贾祖璋编著的《开明新编高中生物学》(1948年)等。其中以陈桢的高中生物学教科书影响最大,从1933年初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1951年7月,共发行181版次。上述教科书各具特色,一般都注意反映当时生物科学的新成就,介绍生物学家、生物学史以及不同的学术观点等,也重视基本实验方法的介绍,深入浅出,广泛联系实际。一些有名望的中学也陆续在高中开设生物实验,并有编印成册的实验指导。总的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中学生物教学,主要效法西方和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 )又分(1) 1949~1952:先解放的东北地区,基本上学习苏联。当时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组织翻译了苏联中学的植物学、动物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达尔文主义基础等教科书,供各校采用。其他地区主要是修改解放前的一些教材,增加了米丘林学说的内容。1951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在中学开设4门生物课(见下表),从此,全国中学生物教学才由分散趋于集中统一。

(2) 1952~1957:1952年10 月,教育部颁布了我国解放后的第一个《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草案)》,对中学生物课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195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陆续出版了方宗熙等根据苏联编译本改编成的中学生物学的4种课本。1954年7月20日,教育部又颁发了《精简中学生物教学大纲(草案)和课本》的指示,删去了“超越基本科学知识范围的和次要的教材”和“不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艰深教材”,以及课本中的“一些教学大纲(草案)没有列入的内容”,以减轻学生的负担。1956年6月,为了进一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又颁发了《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和《中学生物实验园地实习教学大纲(草案)》,两者横向配合,以便对学生进行生物学和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对课程及学时作了如下改动:

这段时间,由于有较完善的教学大纲和统一使用的教材,教学质量有了保证。在教学内容方面,较过去有所改进,如精简了繁琐的形态结构和分类方面的知识,注意生理机能和生产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实验和演示实验,并且在初中系统地上实验课,注意爱国主义教育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注重实物直观等。问题严重而影响较大的是当时开设的《达尔文主义基础》课程,它只讲生物的遗传与进化,而遗传育种只讲米丘林学说和李森科的阶段发育理论,取消了传统的遗传学,舍弃了关于细胞组织、新陈代谢、生殖发育等方面的基础知识。随着当时我国生物学界对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派的批判,对陈桢编著的高中生物学教科书也进行了批判,致使50年代毕业的大、中学生对当时正在迅速发展的遗传学几乎一无所知。(3) 1958~1960: 在“大跃进”的形势下,中学生物教学也开展了一场争论,焦点是中学生物教学应该承担什么任务?有的主张生物教学应当为培养“新式农民”服务,内容应 “以生产为纲”,教学形式应“以现场教学为主”,教师应“能者为师”。实质上是把生物课改变成应用性质的农业课。这种看法虽未形成主流,但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958年,教育部在《关于1958~1959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的通知》中,取消了 《人体解剖生理学》和 《达尔文主义基础》,改设《生理卫生》和高中《生物学》。并在初三开设《农业基础知识》课,每周2课时。(4) 1961~1966: 中学生物课程又作了如下的调整:

1963年,颁布了解放后的第二个教学大纲,即《全日制中学生物教学大纲 (草案)》,并且结束了60年代初期各地自编教材的作法,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了新的教材,其中的高中生物学部分,扩大了知识面,增加了孟德尔、摩尔根学派的遗传学内容。(5)1966~1976:“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生物课完全被取消,代之以农业基础知识课,学生只能学习 “三大作物 (稻、麦、棉)一头猪”、“农业八字宪法”;《生理卫生》则变成医疗卫生课,中草药、针灸、战伤救护等成了这门课的重要内容;片面强调“开门办学”、“以生产劳动代替生物课”;不少学校的标本仪器被毁,大量生物学教师改行。(6) 1976年以后: 中学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拟定了1978~1985全国教育事业规划纲要 (草案),其中对中学生物课作了如下规定:

人民教育出版社于短期内出版了这3门课的教科书,并于1979年下半年开始使用。这些教科书的最大特点是力求反映当代生物科学的新进展、新成就。1981年夏,生物学作为最后一个得到恢复的高考科目,以30分计入总分;1982年提高到50分,1986年后进一步提高到70分,但仍是唯一不以百分计入总分的科目。1981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要求在1985年前,一般中学过渡为6年。这两个计划对生物课又作了如下的规定,并且决定在高二、高三两个年级开设选修课。

1982年夏季开始陆续供应新教材。教材除保留原有优点外,植物学体现了:形态下放,构造保留,生理加强,渗透生态,并加强与农业生产知识的联系;动物学重点加强了生态观点及增加了现代动物学的知识,高中生物扩大了知识面。教学方法方面,强调在加强基础、开发智力、培养能力、联系生活和生产实际、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等方面摸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教学方法。1985年1月,根据教育部1983年8月《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学质量的几点意见》的指示,实行两种教学要求,颁发了《高中生物教学纲要(草案)》,具体确定了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的内容,并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了高中生物的甲种本和乙种本。该指示还指出:“各地、各校和生物学专家,也可以按教学纲要编写课本”。1986年9月,国家教育委员会成立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根据审查要求,修订了1982年初试行的“中学生物学和生理卫生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使之成为正式教学大纲,于1987年春正式颁发。这次审查着重从我国实际出发,通过删节、区分认知水平的层次,以及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等作法,降低了教材的难度,从而使大多数师生能够“教得了”和“学得了”。1987年夏至1988年夏,国家教委组织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生物教学大纲编写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有关规定,编出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初审稿)》,同时适用于“六三三”和“五四三”两种学制。教学计划中对初中生物课的规定是:

此后,按照“一纲多本”的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编写具有不同风格、不同水平、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义务教育生物学教材,并决定于1992年采用义务教育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1989年又着手制定与义务教育教学计划配套的高中教学计划和高中各科教学大纲。此外,1983年底,在济南成立了中国教育学会生物教学研究会,各省市也相继成立了下属组织。一些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学,陆续开展了对国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各省市和地区的教育学院及教学研究机构,纷纷加强了教师的培训工作和对教学的研究活动。在上述组织及活动的推动下,中学生物教学呈现出活跃的局面,教学质量正得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