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理学会
中华护理学会是护理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一个专门学会。
本会于1909年成立,原名中华护士会,发起人是美籍护士倍宝珠,以后几届理事长均由外籍护士担任,至1924年才由中国护士伍哲英任理事长。当时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护士教育;翻译及编著护士教材;登记护士学校;办理护校学生毕业会考及经管护士职业、为护士谋取福利、争取护士的合法地位等。
1914年中华护士会在上海召开第一届全国护士代表大会,1920年改名为中华护士学会,出版《中华护士季报》。1922年参加国际护士会,成为该会第十个会员国。总会最初设在上海,后曾迁至武汉、北京,1933年在南京建立会所。
在解放区,中华护士学会于1941年5月12日在延安成立,其任务是团结全边区护士,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卫生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护理工作。当时,毛泽东同志为了勉励解放区全体护士,曾两次亲笔为护士代表大会题词:“护士工作有很大的政治重要性”,“尊重护士、爱护护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会于1950年在北京召开第十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改选了理事会,邓颖超、李德全、傅连暲任名誉理事长,沈元晖任理事长。1951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了分会。1954年5月学会编辑出版的《护理杂志》创刊发行。1964年在北京召开了第十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改名为“中华护理学会”,由卫生部领导,会址设在北京,陈坤惕任理事长。
宗旨与任务 团结全国广大护理人员,为繁荣发展中国的护理科学事业,为促进护理战线出成果、出人才,为加速实现中国四个现代化做出贡献。
主要工作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 编辑出版《中华护理杂志》和其它护理学术资料;通过广播、电影、电视、出版、讲学等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卫生保健和护理知识; 发动会员对国家重要的护理技术政策和问题发挥咨询作用; 根据医药卫生事业和护理科学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培训班或学习班,努力提高学术水平;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
会员条件
❶大专院校护理专业毕业,从事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护理学术水平者;
❷正式护校毕业,经考核确定技术职称为护师以上的护理人员;
❸正式护校毕业,从事护理工作15年以上,现任护士长或护校教师,或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护理经验和学术水平者。
组织机构 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闭幕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责。1979年以来,学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行政、护理教育及护理科普五个学术委员会,下又分设专业小组。成立了编辑委员会负责《中华护理杂志》的编辑工作。
1977年以来,重新调整充实了全国理事会,各地分会(除台湾省外)也先后恢复。针对护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会先后召开过十次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组织交流各护理专科(如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基础护理等)的先进经验,活跃了全国护理学术风气,也带动了各地分会的学术活动,促进了中国护理学科的发展。总会和各地分会在近五年内组织了各类护理学习班约700期,培训护理人员5万人次左右,并出版了一些专业书籍。此外,学会还经常了解全国护理工作情况和护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各级卫生部门反映,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近几年来,学会与国际护理界的交往亦较频繁,通过相互考察访问,加强了对护理工作的相互了解,扩大了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