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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1983年6月15日由国务院颁布施行。共7章35条。内容包括:总则、对金银收购的管理、对金银配售的管理、对经营单位和个人银匠的管理、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奖励与惩罚、附则。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Regulations of Administration of Gold and Silver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983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共7章35条。条例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禁止私自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一切出土的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国家允许个人邮寄金银饰品。携带金银入境,数量不受限制,但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出境定居允许每人携带规定限额的黄金饰品和白银饰品。经营单位按批准范围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见“行政法学”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同日生效。共7章35条。为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倒把而制定。主要对金银的范围、金银收购、配售的管理、经营单位和个体营匠的管理、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奖励与惩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施行。旨在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共7章35条。主要内容是:
❶本条例所指的金银包括: 矿藏生产金银和冶炼副产金银,金银条、块、锭、粉,金银铸币,金银制品和金基、银基合金制品,化工产品中含的金银,金银边角余料及废渣、废液、废料中含的金银;
❷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
❸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
❹在我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❺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❻铂 (即白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属于金银质地的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dministration of Gold and Silver

国务院于1983年6月15日发布的金银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禁止金银作为货币流通,同时,国家保护个人持有的合法所得的金银;金银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配售金银应坚持计划配售和合理配售的原则;经营金银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该条例的实施,使中国对金银的统一管理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该条例于1983年6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同日起施行。本条例共七章35条。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宗旨、适用对象以及国家管理金银的政策和主管机关。第二章对金银收购的管理。规定了金银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单位办理,从事金银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所得的金银和无主金银都必须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第三章对金银配售的管理。规定了凡需使用金银的都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计划,供应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检查金银的使用情况。第四章对经营单位和个体银匠的管理。主要规定了对申请经营金银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批、经营范围、纪念币的铸造和发行、珠宝商店和个体银匠不得私自收购和销售金银制品等。第五章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规定了携带金银进出国境的数量、申报、登记、查验放行等。第六章奖励与惩罚。规定了对在金银管理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及违反金银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施行细则的制定、施行日期等。本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金银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在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公布施行。该条例是建国以来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全国性的金银管理方面的经济法规。条例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配售的政策;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条例还针对新的情况规定,境内机构从国外进口的金银和矿产品中采炼的副产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留用的或者按照规定用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以外,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或留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外商,订购金银制品或者加工其他含金银的产品,要求在国内供应金银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予以供应。

☚ 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   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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