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
例 该条例是我国调整农林品种的一部单行行政法规,共八章46条,于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主要内容有: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目的,品种种类,保护原则和保护途径; 第二章品种权的内容与归属。第三章授予品种权的条件。第四章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第五章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第六章品种权的保护期限、终止和无效。第七章违反该条例的罚则,以及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种,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与稳定性)。品种权内容有独占权、依法转让权、申请权。第八章为附则。该条例的公布实施,有利于维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