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1983年4月9日国务院批准,同年4月20日交通部发布施行。共20条。主要内容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为维护我国主权、保障船舶安全,维护长江水域及其港口秩序而制定的法规。本规定198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月20日交通部发布施行。凡在长江水域及其港口航行、停泊的外国籍机动船、非机动船和其他水上运输工具,必须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有关法律和法规。对于外国籍船舶进入长江水域航行,以及港口停泊、移泊等应遵守的事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 四川省港口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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