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zhonɡɡonɡ xiɑnyɑnɡshiwei xuɑnchuɑnbu
市委工作部门。位于市区团结路10号。1949年4月成立中共咸阳地委宣传部。1953年1月,因咸阳地区的撤销而撤销。1961年8月,中共咸阳地委宣传部随中共咸阳地委恢复而设立。1968年9月6日,咸阳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由政工组代行地委宣传部职权。1974年2月,撤销咸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政工组,成立中共咸阳地委宣传部。1984年6月1日更名为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至2002年,内设秘书科、干部科、宣传科、文教科、理论教育科、新闻科(市委通讯组)、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县)。有工作人员27名。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协调全市宣传工作的步调;指导、组织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性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