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法规两晋指西晋(265~316)和东晋(317~420)。两晋法规主要指:❶《晋律》又称《泰始律》,晋武帝泰始三年(267)完成。泰始四年正月颁行天下。《晋律》增益修改汉魏旧律,有刑名、法例、盗律、贼律、诈伪、请赇、告劾、捕律、系讯、断狱、杂律、户律、檀兴、毁亡、卫宫、水火、厩律、关市、违制、诸侯律,共20篇计620条,27657字。 ❷《晋令》与律同时颁行。计有户、学、贡士、官品、吏员、俸廪、服制、祠、户调、佃、复除、关市、捕亡、狱官、鞭杖、医药疾病、丧葬、杂上、杂中、杂下、门下散骑中书、尚书、三台秘书、王公侯、军吏员、选吏、选将、选杂士、宫卫、赎、军战、军水战、军法(六篇)、杂法(二篇),共40篇,2306条,98643字。 ❸《晋故事》即律令以外的制书、诏诰等法律文书的汇编。共43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