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影制片厂长春电影制片厂前身。新中国建立的第一个电影拍摄基地。1946年4月,中共中央从延安派往东北的田方、钱筱璋等正式接管“满映”后,由于蒋介石扩大内战、东北局势急剧变化,人民解放军决定撤出长春,实行战略转移。根据党的指示,电影厂同时撤离。在袁牧之、田方、钱筱璋以及东北电影公司组织领导下,电影厂大部分职工从5月23日起分批撤离,搬迁北上。6月1日抵达兴山 (鹤岗)后,便立即投入了建厂和生产的准备工作。不久,陈波儿以及由吴印咸率领的延安电影团一行40余人先后抵达兴山。1946年10月1日,人民电影的第一个大型制片基地——东北电影制片厂宣告正式成立,袁牧之任厂长,吴印咸、张辛实任副厂长,田方任秘书长,陈波儿任中共“东影”支部书记并负责艺术创作的领导工作,钱筱璋任技术工作的负责人。1947年初,由陈波儿直接领导的新闻片组陆续派出20多个摄影队分赴前线与后方,拍摄了东北解放战争以及解放区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大量素材,编辑了以新闻纪录片为主的大型电影特辑 《民主东北》,配合解放战争,发挥了宣传革命、鼓舞群众斗志的战斗作用。同时,进行了美术片《皇帝梦》、《瓮中捉鳖》、科教片《预防鼠疫》、短故事片《留下他打老蒋》的试制,以及一批长故事片电影剧本的创作。东北解放后,“东影”于1949年4月迁回长春。同年,“东影”创作和生产的第一批故事片《桥》、《回到自己队伍中来》、《光芒万丈》、《中华女儿》、《白衣战士》、《无形的战线》以及试制的第一部译制片《普通一兵》陆续完成。进入50年代以后,又相继摄制了《赵一曼》、《卫国保家》、《钢铁战士》、《刘胡兰》、《内蒙人民的胜利》、《白毛女》、《人民的战士》、《六号门》、《草原上的人们》、《春风吹到诺敏河》、《沙家店粮站》等影片。后改名为长春电影制片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