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窑务职局名。先后隶三司、提举在京库务司。元丰后隶将作监(《宋史·兵志》3《厢军》)。
职源与沿革东汉有甄官,掌造砖瓦。是窑务职事之始。北宋建隆中已置二窑务。真宗景德四年七月十三日废东、西窑务。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三日复置东窑务。京西受纳场改为西窑务(《事物纪原》卷7,《长编》卷66丁丑、卷71丁巳)。
职掌掌挖、炼陶土,制作砖瓦,以供营建之用;并制造瓶罐等器皿,供日常生活之需(《宋会要·食货》55之20《窑务》)。
编制设监官三人。工匠一千二百人,分为瓦匠、砖匠、装窑匠、火色匠、粘胶匠、鸟兽匠、青作匠、积匠、𫑅窑匠、合药匠十种(同上书卷)。
简称❶二窑务。《事物纪原》卷7《杂务职局》:“二窑务……大中祥符二年,复置东窑务,受纳场为西窑务。 ❷窑务。《长编》卷304己卯:“上命有司穷治婢八人,皆决杖配窑务、车营。”同前书卷323丙辰:“军前逃回单身人,免决……分配车营、致远务、东西窑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