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村改革及乡村发展会议World Con-ference for Agrarian Reform and Ru-ral Development联合国粮农组织等有关国际机构为促进农村综合发展, 改善农村人民在社会和经济等各方面的活动, 逐步消除农村贫困, 于1979年在罗马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 在1966年6月召开的世界土地改革会议以后, 一些国家的土地改革进展有限。实践表明, 必须在改革土地制度的同时, 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同步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土地改革的成果。7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从“绿色革命”和农村综合发展中获得经济增长的效果, 启示人们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考虑。许多经济专家指出: 改革必须为发展服务, 发展必须在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在这一背景下, 粮农组织理事会于1974年11月建议召开一次专门会议, 以探索和交流农村改革及发展方面的经验。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第59届会议(1975年8月)积极支持这一倡议, 并要求粮农组织和联合国其他有关组织,共同进行筹备工作。 世界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会议于1979年7月12日至20日在罗马举行。145个国家(包括中国)的代表和79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共1 461人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讨论了“80年代农村改革及乡村发展的政策和战略”和 “在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范围内进行农村改革及乡村发展”两个主要议题。会议强调, “在各国的具体情况下,农村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广泛地获得(并重新分配)土地、水和其他资源, 以及与控制这些资源有关的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权力与影响”。会议认为,在改革基础上进行的农村发展应该是综合的, 即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 实行农、林、牧、渔各业的综合发展; 农业和非农产业(农村工业和服务业等)的综合发展; 农村生产、加工和供销的综合发展。只有农村的综合发展, 才能巩固改革的成果, 才能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才能加快发展的进程。会议为此通过了《原则宣言》和《行动纲领》。《原则宣言》肯定了进行农村改革及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总结了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17条方针。在这17条方针中, 突出了“发展、公平和人民参加”三个基本观点。《原则宣言》要求:“重新分配经济和政治权力”;“依靠人民的参加,来保证实现公平的经济增长和国家进步”。《原则宣言》强调,“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虽然主要是各国政府的责任, 但一项全球性的长远计划, 将要求国际社会承担有力的政治责任, 进行积极的合作, 作出承诺, 并以健全、系统和协调的方式, 来有效地利用财政、技术和人力资源”。《行动纲领》规定农村改革及乡村发展的战略指导方针包括: 规定私人占有的最高限额; 筹措资金用于增加投资; 扩大农村生产和就业; 加强小农的经济基础; 组织农民协会、合作社和其他形式的自治组织; 进行农业技术革新; 通过适当的刺激和价格政策来提高利用农业资源的效率; 城乡地区的平衡发展; 以及平等并公正地分享生产资源和从发展中所带来的利益。《行动纲领》中还拟订了11项政策措施, 包括: 获得土地、水和其他自然资源; 发动人民参加农村改革及乡村发展; 保证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地位; 扩大投入、市场和服务; 发展乡村的非农业活动; 加强教育、培训和推广工作; 改善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外国投资;增加发展援助; 发挥粮农组织和联合国系统中其他有关机构的监测、交流、技术援助和动员资金援助等方面的作用等。会议通过了“关于后续行动的决议”, 其中包括要求粮农组织监测农村改革及乡村发展方面的进展情况, 每四年在粮农组织大会上向各国政府作出报告, 并进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