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主关税自主关税的对称。原殖民地国家被帝国主义以不平等条约强迫签订和实施的对帝国主义有利的关税。关税一向被认为是保护一个国家生产发展和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由本国自主制订。在殖民主义时期,帝国主义为了占领殖民地市场,便于它对殖民地财富的掠夺,往往首先夺走这些国家的关税自主权,强迫签订对帝国主义片面有利的低关税。因此也称片面协定关税。旧中国在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通过不平等条约夺取了中国海关管理权、关税税款管理权、使用不超过值百抽五的进口关税。中国海关失去了自主权。这种情况在十九世纪前期和后期的日本、朝鲜、土耳其等国均曾发生过,受美英等帝国主义的侵略,这些国家也曾被迫使用了不自主的关税。我国人民为了夺回关税自主权曾作过长期斗争,但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真正取回了关税自主权。1950年真正独立自主地制订了自己的海关进出口税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