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类classification of unstable angina pectoris
1989年Braunwald提出不稳定型心绞痛按治疗情况分成3个亚组(见下表):❶未治疗;
❷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在治疗中;
❸抗心绞痛药最大限度投予中(包括硝酸甘油静脉给药)。
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类

注:3种分类分别附记1、2、3。更进一步按胸痛时是否伴有一过性ST-T改变分为两组。在分类为Ⅱ、Ⅲ级中包括了分类为Ⅰ级的症状。
1994年全国UAP诊治研讨会提出不稳定型心绞痛(UAP)的分类法:(1)初发劳力型:近1个月内发作的劳力性心绞痛;(2)恶化劳力型:劳力性心绞痛在短期内发作频繁、程度加重,且不易被硝酸甘油缓解;(3)静息型:静息时发作的心绞痛;(4)梗死后早期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后1个月内出现的心绞痛;(5)变异型:多为休息时发作,发作时心电图有短暂性ST段抬高且除外了急性心肌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