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上议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上议院shàng yì yuàn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1857年伟烈亚力编《六合丛谈》五:“澳大利新辟上下议院,筹议国事。”1876年李圭《环游地球新录》:“楼左为上议院,右为下议院。每年由副伯理玺天德,会同各督抚,选举官绅二百人居上院;再由民间自选才识出众者四百人居下院,参议国政。”◇公侯院、五爵之会、爵会、爵房、大理寺、上议政院、左院、第一院、上公院、上会堂、上堂、上房、罗尔德、劳尔德士、好斯曷甫乐尔知。“罗尔德、劳尔德士”为英语House of Lords中之Lords之音译,“好斯曷甫乐尔知”即House of Lords之音译。 上议院资本主义国家两院制议会的一个院。源于英国的贵族院,后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仿效。通常具有较大的保守性。各国名称不尽相同,如美国、法国、日本称“参议院”,荷兰称“第一院”等。其议员有的由选举产生,当选资格比下议院有更多限制,规定任期,定期轮番改选其中一部分;有的由国家元首任命,或按特定资格担任,任期较长;有的实行终身制或世袭制。职权各国也不尽相同,除与下议院同样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等权力外,一般还有否决下议院通过的法案等权力。有的国家上议院的权力比下议院大,如英国上议院曾有权否决下议院所通过的法案的权力,1911年议会法公布后这项权力虽被取消,但它们能拖延讨论下议院所通过的议案;有的国家上议院权力较小,如法国参议院与国民议会的决议不一致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有的国家 (如美国) 规定,参议院享有核准高级官吏的任免,批准缔结条约,审判被弹劾的官吏等权力。英国的上议院同时又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议长兼任大法官,并同上议院的法律议员组成上诉委员会,自1876年以来为英国上诉审的终审法院。参见〔两院制〕。 上议院又称“第二院”、“参议院”。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源出于英国的贵族院,后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仿用。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上议院议员经选举产生,规定一定的任期,定期改选其中的一部分。许多国家的上议院议员根据特定资格、特定程序而产生,有实行世袭制、任命制和当然担任制的,或几种制度同时采用等。上议院的任期多数比下议院长,极少数国家短于或相同于下议院。议员资格一般比下议院限制严。除英国外,一般国家上议院议员的人数少于下议院议员的人数。多数国家上议院的职权比下议院小;有的国家(如意大利)两院的权限大致相等。在美国,参议院的职权比众议院稍大一些,拥有众议院所没有的总统任免高级官员的同意权和条约的批准权;弹劾的提出权虽属众议院,但参议院拥有对弹劾案的审判权;征税法案虽然要先在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可以修改。有的国家,如英国,上议院还是最高司法机关。 上议院House of Lords英国的最高审级,即不但行使立法权,而且作为最终上诉审级行使审判权,受理来自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军事上诉法院的民事、刑事和军职诉讼案件,但只限于受理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法律问题的上诉案件。上议院设若干常设上诉议员,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通常由5名常设上诉议员在大法官主持下进行。审理时不阅卷,只听取双方律师的口头陈述,必要时才听取上诉人的陈述。听审后不进行评议,各常设上诉议员就法律问题发表意见,然后以多数票通过裁决。裁决以上议院决议的形式作出,并与议会的其他纪录一样,记入上议院的议会纪录之中。 上议院一些国家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渊源于英国的贵族院。后来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效仿,但称谓各不相同。有的国家称“参议院”(如美国、法国、日本等),而荷兰则称 “第一院”。上议院议员有的由国家元首指定或依特定资格担任,任期较长,有的甚至是世袭制或终身制。有的经选举产生,定期改选其中一部分(如美国)。议员当选资格限制比下议院议员还多。通常上议院比下议院有更大的保守性,除与下议院同样具有监督政府等权力之外,还具有“搁延否决权”。美国的上议院甚至享有核准高级官吏的任免,批准缔结条约,审判被弹劾的官吏等权力。英国的上议院同时又是最高司法机关,由内阁大臣大法官兼任议长,1876年以来即为上诉审的终审法院。 上议院 上议院❶作为立法机关的,亦称“参议院”或“第一院”。实行两院制议会国家的构成部分。各国名称不一。它源于英国早期比较小的教士 (放弃一起出席会议的教士) 和郡选及市选议员中分离出来的贵族和大教士被召集到中世纪国王法庭一起开会的惯例。其职能是为公共利益方面的辩论提供论坛,修改下议院呈递的法案,起草和首先审查不甚引起争论的公法案,审查次要的立法,调查行政活动和调查私法立法等。通常上议院议员当选资格较下议院有更多的限制,有的按特定资格任命,或由国家元首指定,任期比下议院议员长,有的甚至是终身职或世袭职; 有的是经过选举产生的,定期改选其中一部分。上议院一般比下议院具有较大的保守性,其活动也显得杂乱无章。各国上议院的权限各有所异,有的国家比下议院稍大一些,如美国参议院拥有众议院所没有的核准高级官吏的任免、批准条约的缔结和审判被弹劾的官吏等权力,还有的国家两院具有同等权限,如瑞士,只有两院取得一致,法律或决议方能生效,联邦委员会、联邦法官和其他官吏均由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但多数国家上议院权限小于下议院,如英国等。 ☚ 土耳其社会民主人民党 马耳他工党 ☛ 上议院 上议院简称“上院”,资本主义国家两院制议会中一个议院的通称。起源于英国,1343年后英国的国会中逐步形成两院,其中一院由大贵族、大僧侣组成,即为贵族院,通常称为“上议院”。这一名称亦为各国所采用,但其具体名称各国不同。在大多数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等称“参议院”,少数几个国家称“联邦院”或“上议院”,在爱尔兰却称“第二院”。许多国家的上议院应确保各地方区域的代表权,尤其是实行联邦制国家的参议院通常由联邦成员单位(州、邦) 的代表组成。目前上议院议员大多由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定期部分改选,但议员资格一般较下议员有更多的限制,任期也比下议员长。少数情况下有任命和当然担任的议员,如原联邦德国参议员由各州政府随时指派,美国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意大利卸任总统为终身参议员等。在某些君主立宪制国家,保留了少数世袭议员,而在英国,贵族院则全部由世袭的和国王任命的终身贵族组成。目前大多数议会制国家上议院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及下议院,其中英国贵族院最为典型; 而在总统制国家上议院往往与下议院只有分工的不同,权力大致相等。如在美国,任何议案需经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方能送交总统签署,但参议院单独掌握对总统任命高级官员的建议权和同意权,以及条约的批准权。 ☚ 两院制 下议院 ☛ 上议院House of Lo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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