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承包上交国家利润的一种形式。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确定企业上缴利润基数和逐年递增比例,在承包期限内不变,企业在上缴利润基数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逐年递增地向国家上交利润数额的承包方式。其特点是企业上缴利润逐年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稳定增长的保证,超收部分全部留归企业,但对企业来说因必须逐年增交利润,压力与风险较大,通常适用于产品销路有保障,出口创汇能力强,有待扩充发展的企业。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中的一种经济责任制。基本内容是: 企业对国家的经济责任用包干的形式明确地给以固定,国家规定企业上交利润基数的年度及上交利润递增率,企业按两者相加总额上交国家后,余额为企业留利,其主要部分应用于实现国家批准的技术改造规划。此外,企业不再向国家上交折旧基金,国家亦不再拨给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和“挖、革、改”资金。该种责任制有简便易行、责任明确、利益直接等优点。适用于潜力比较大的盈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