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掌教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代名物 > 宗教類(下) > 諸教部 > 伊斯蘭教派教職(附) > 三掌教制 三掌教制 sānzhǎngjiàozhì 亦稱“三道制”。回族伊斯蘭教教務組織。由伊瑪目、海推布、穆安津構成。伊瑪目掌教律,主持禮拜儀式;海推布朗誦“虎圖白”,宣講教義教法;穆安津則在禮拜前通過“邦克”號召穆斯林赴寺禮拜,排列班次,宣布禮拜開始,主持宣禮儀式。馬通《中國伊斯蘭教派與門宦制度史略》認爲甘肅狄河地區的“三道掌教”制,相傳南宋時就已存在。盛行於明清,近世多已消失。 三掌教制中国回族伊斯兰教教务组织。也称“三道制”,即由伊玛目、海推布、穆安津组成的清真寺教务组织。“伊玛目”为阿拉伯语意为“首领”、“站立前列者”,什叶派尊其政教首领为伊玛目,现专指穆斯林集体礼拜时的领拜者,或指清真寺教长。在回族清真寺内,伊玛目掌教律并主持礼拜仪式。“海推布”为阿拉伯语,“劝谏”、“告谕”之意,即清真寺主持宣教仪式者的专称。在回族清真寺中,海推布负责朗诵“虎图白”(演讲辞),宣讲教义教法。“穆安津”为阿拉伯语“宣礼者”之意,回族清真寺中,穆安津在礼拜前要号召穆斯林赴寺礼拜,排列班次,宣布礼拜开始,主持宣礼仪式。此制于明清之际曾普遍盛行于回族伊斯兰教中,并形成世袭制,至民国时期逐步消失。 三掌教制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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