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第三阶段(1991—1996年) (一)综合农业区划的原则与分区 ☛
- (一)中部平原农业区
- (二)东部山地农业区
- (三)西部低山丘陵农业区
- (四)滨海农业区
☚ 二、制定农业区划的依据和原则 (一)中部平原农业区 ☛
三、综合农业区划 三、综合农业区划省级综合农业区划,是在通过对农业自然资源调查,搞清全省农业自然资源家底的基础上,综合全省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综合区划和部门区划编制而成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❶通过对全省农业资源全面系统的综合分析评价,确认了发展农村经济的优越条件——农业自然资源丰富,人均占有量多,农、林、牧三项用地的比重占总土地面积的87.7%; 农业自然资源要素组合状况良好,雨热同季,土壤肥沃,耕地集中连片,有利作物生长; 农业地域差异性明显,类型多样适宜区域性的专业生产及建立各类商品基地等; ❷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及对生产力现状的总结,表明全省农村经济系统,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即种植业为主体)的产业系统类型。全省人均粮食产量、粮食商品率、年调出量和玉米出口量均居全国首位; ❸通过具体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资源利用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草原“三化”严重,森林资源减少,水土流失日益加重,水资源污染严重,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 ❹在此基础上,提出全省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就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加快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建立合理的农村经济结构,实行集约经营,综合开发,把农业自然优势变为商品经济优势,逐步建设一个商品经济发达,流通渠道畅通的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进行了预测,对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提出建议。还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实现发展目标的战略措施。 ☚ (六)建立了资源和经济信息动态监测网点 (一)综合农业分区 ☛ 00016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