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兵
1928年后,中国共产党在大别山区建立革命根据地,赤卫队大量发展起来,成为安徽民兵的主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民兵组织随着农民协会和土改运动大量发展起来。60年代初以后,全省民兵工作贯彻“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和“劳武结合”的原则,对农村各项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文化大革命”使农村民兵工作受挫。1977年7月以后,安徽对农村民兵工作进行思想和组织整顿,恢复光荣传统,巩固纯洁了民兵队伍。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安徽对民兵工作做了相应调整改革。分配任务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民兵武器由分散保管基本集中到县,民兵的活动方式以变应变,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恢复预备役制度,改进民兵编组方法;专职武装干部队伍建设实行招聘制与升降制相结合。安徽农村民兵在实践中整顿、巩固和发展,履行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入伍戍边等任务,成为有组织的后备兵源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