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
对一种经济现象进行分类本就是难事,对金融衍生产品这种极为复杂,且仍在发展变化的金融产品进行分类就更属不易。可以说,人们根据自己的理解,按照不同的标准所做的分类都有道理,但也都远非尽善。
根据原生产品的性质不同,金融衍生产品可分为远期 (forward)、互换 (swap)、期货(future) 和期权 (option) 四种; 按市场的组织程度,可分为场内交易产品 (exchange-tradeinstruments) 和场外交易产品 (over-the-counter instruments); 从金融基本因素来看,金融衍生产品可分为利率衍生 (interest-based) 产品市场、外汇衍生 (currency-based) 产品市场、股票衍生(equity-based) 产品市场和商品衍生 (commodity-based) 产品市场,等等。这些分类标准,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金融衍生产品的某一方面的特征。
在经济学文献中,最常用的分类是以交易的特征为基础的,据此,全部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远期、互换、期货、期权等四类。现实中还有很多产品,可视为这些种类的综合或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