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绿、麻竹工程
1992年4月,省人民政府批转了省农委《关于建设绿、麻竹工程规划报告》,开始实施绿、麻竹工程。该工程规划1992—1995年全省发展绿、麻竹6.67万公顷。其地区布局为:福州市1.33万公顷,厦门市0.07万公顷,莆田市0.13万公顷,泉州市1万公顷,漳州市1.33万公顷,龙岩地区0.4万公顷,三明市0.4万公顷,南平市0.67万公顷,宁德地区1.33万公顷。到1995年整个工程建设结束, 总计投入资金(1992—1994年,下同)10929.39万元,采取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国家补贴为辅,多方筹资的办法,其中财政投入1237.59万元, 贷款825.2万元, 集体投入1177.8万元, 农民群众投入7349.3万元。结合闽江中下游两岸绿化,于1995年完成了全长250公里, 跨越5个县、19个乡镇的绿、麻竹带建设。绿、麻竹工程成为部分地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绿化八闽大地,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丰富“菜篮子”,发展外向型农业和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在绿、麻竹工程种植的带动下,全省1995年竹林面积达73.3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