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一国两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一国两府”“one country,two governments” 一国两府 “一国两府”即“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府”。台湾当局在解决两岸关系问题上提出的一种政治主张。一国两府的基本点为:(1) 中国的统一应有一个“过渡时期”。(2) 过渡时期暂时不订日程表。(3) 在过渡时期,“台湾政府”须保持现状,并以 “中国—台北”名称参加各种国际活动。(4) 在过渡时期,“双方政府不得从事伤害对方之行为”,不得相互使用武力。(5) 在过渡时期,“北京政府同意于沿海地区选定若干港埠为对台自由贸易区”。(6) 在过渡时期,“双方政府应派遣全权代表组成代表团,分别在北京、台北设置办事处,以处理有关事务”。“一国两府”这一主张酝酿已久,早在1977年,台湾报纸上就曾出现过有关此类主张的试探性文章,但因 “时机” 不成熟,而被搁置。1989年春,有关这种主张的议论重起。3月28日,国民党籍“增额立法委员”林钰祥在“立法院”质询时称:“两岸对于‘一个中国’的认识均无疑义,但我们既然抗拒彼为中央政府,我为地方政府的主从关系,似乎就应该明确地提出 ‘两个对等政府’ 的主张”。当时的台湾当局“行政院” 院长俞国华立即宣称: “两个政府的理想很好”,它是“反制中共统战的一个不错的构想”。并表示,将列为当局“现阶段制定大陆政策的参考”。此后,国民党中央党部主管人员将之具体化,提出“一国两府之具体构想”。 ☚ 一国两队 一国两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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