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纲要》 (试行草案)you'eryuanjiaoyu gangyao
1981年10月31日由原教育部颁发,全称是《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文件指出,3~6岁的幼儿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入小学做好准备,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文件规定了幼儿园的教育内容与要求,分为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八个方面。要求通过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教育手段来完成,以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成人化;幼儿园要主动争取社会、家庭的支持。该文件是在总结建国30多年来幼教工作经验,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它符合当时的中国国情,标志中国幼儿教育发展的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