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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五人墓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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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 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 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11),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夫!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12),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13),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14),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15),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16),荣于身后; 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 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 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17)

【注释】 ①蓼(liao)洲周公: 周顺昌,号蓼洲,明末吴县(今属江苏)人,万历年间进士,明熹宗时任吏部郎中,为官清廉,因得罪魏忠贤宦官集团而逮捕入狱,死在狱中。崇祯时赠谥“忠介”。②当道: 执掌政权的人,这里指江苏巡抚和苏州知府。除: 清理。魏阉: 指魏忠贤。魏忠贤在明熹宗时为秉笔太监,兼管皇帝的特务机关东厂,擅权独断,朝纲尽废,崇祯帝即位遭黜,而自缢身死。③皦皦 (jiao): 明亮的样子。④丁卯: 即明熹宗天启七年 (1627)。望: 夏历每月十五日。⑤缇骑: 本指古代侍从贵官的骑士,这里指明代专门逮捕人犯的东厂和锦衣卫特务机关的吏役。⑥抶 (chi): 鞭打。⑦大中丞抚吴者: 以大中丞头衔出任苏州巡抚的人,这里指魏忠贤的死党毛一鹭。大中丞,官名,掌管接受公卿奏章以及荐举、弹劾官员等事务。吴,指苏州。⑧溷(hun): 厕所。藩: 篱笆。⑨傫(lei) 然: 堆积的样子。⑩詈(li): 骂。(11)脰 (dou): 颈项,这里指头。函: 匣子。(12)缙绅: 指官员。或写作 “搢绅”。(13)编伍: 古时地方户籍管理形式,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指平民。(14)矫诏: 假托皇帝名义而下达的命令。钩党: 相牵连的同党。(15)逡 (qun)巡畏义: 因畏惧正义而犹豫不前。(16)谥 (shi): 古代帝王或朝臣死后,根据死者生前的事迹给予的表示褒贬的称号。(17)冏(jiong) 卿: 太仆卿的别称,为九卿之一,掌管皇帝的车马和马政。因之吴公: 吴默,字因之。太史: 史官,明清两朝修史的事由翰林担任,因此,对翰林官也有称“太史” 的。文起文公: 文震孟,字文起。

【译文】 这五个人,就是在周公蓼洲被捕时,激于义愤而最终被杀害的。到如今,吴郡的贤士大夫们,向当政者申请后,就清理魏忠贤废祠故址来埋葬他们,并且在墓门前立了石碑,用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唉,这也算得上是盛事了!

这五个人从就义到如今建墓埋葬,前后只有十一个月的时间。在这十一个月当中,那些富贵人家的子弟和志得意满的人,因为得病而死,死后无声无息不足称道的,也够多的了,更何况民间那些默默无闻的人呢? 惟独这五个人名声彰显,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那时我们复社中的一些敢为士争先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来为他送行,当时哭声震动天地。这时禁卫差役按剑上前,喝问: “哪个敢哀怜他?” 众人不堪忍受,就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官衔任吴地巡抚的毛一鹭,是魏忠贤的心腹,周公被捕就是出于他的指使。吴地人民正对他切齿痛恨,于是趁吏役们厉声喝斥时,就鼓噪着追逐他们,致使中丞躲进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事后,毛一鹭以吴郡人民暴乱的罪名请示朝廷,经追查杀死了五个人,他们就是: 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也就是现在埋在墓里的人!

当这五个人临刑时,意气昂扬,口中喊着中丞的名字大骂,谈笑自若而死。他们被砍下的头放在城上,脸色毫无改变。一些贤明士人出资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放在匣子里,最后与尸体合在一起。所以,如今这墓中,是五个人的完整遗体。

唉! 大宦官惑乱政治的时候,官员中能不改变气节的,在这样大的天下,到底有几个人呢? 而这五个人出身平民,一向没有受过诗书的教育,却能见义勇为,舍生忘死,这又是什么缘故啊? 况且当时假传的诏书纷纷传出,对那些受牵连的党人的逮捕,遍及全国,终于因为遭到我们吴地民众的愤起反击,才不敢继续株连治罪。魏忠贤也因为害怕百姓的义愤而有所顾忌,他那篡夺天下的阴谋才没有最终得逞。到了圣明的皇帝即位,他在路上就自缢而死,这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

由此来看,如今那些身居高官要职的人,一旦被治罪时,有的抽身逃走,为远近所不容,又有的剪掉头发,闭门不出,故作疯癫而不知去向了。他们这种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径,比起这五个人的牺牲精神,到底谁轻谁重呢? 因此,周公蓼洲,忠义显于朝廷,受到赠谥,美名远扬,死后也光荣。而这五个人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得以建造陵墓,而且他们的名字并排题写在大的碑石上。凡是来自四面八方的过往行人,没有一个不到他们墓前拜祭落泪的。这确实是百年一遇的幸运啊! 不然的话,假使这五个人都保全了身躯,老死在自己家中,平平安安度过余生,在上的人都可以把他们当作奴仆来使唤,又怎么能够使英雄豪杰一流的人屈身在他们墓前,慷慨激愤,抒发志士仁人的悲壮感情呢? 故而我与复社同志,为这陵墓空有石碑却没有碑文而难过,于是就给他们作了碑记,也是为了说明生与死的重大意义,说明平民百姓对国家也能够做出重大贡献。

上文所提到的贤明士人是指: 太仆卿吴公因之、太史文公文起、姚公孟长。

【鉴赏】 本文是一篇有名的碑文,记叙了明末苏州人民不畏强权反抗魏忠贤阉党集团的壮举,以及在反阉斗争中献身的五位市民的英勇事迹。碑文入手即叙五人来历及五人墓由来,然后追述五人就义原委,突出其“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 的精神,阐发了五人在反阉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文中还将其与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及高爵显位者相较,高度赞扬五人的义烈。行文序次井然,叙事明晰,议论有感而发,夹叙夹议,感情慷慨激昂。对于散文,张溥力主复古,以两汉史传为圭臬,本文可谓深得两汉班、马之真传。

字数:3024

傅德岷,赖云琪 主编.古文观止鉴赏.武汉:崇文书局.2005.第556-558页.

《五人墓碑记》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五人墓碑记》

[原 文]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①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②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④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⑤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⑥今之墓⑦而葬焉⑧,其为时止(9十)有(10一)月耳。夫(11十)有一月之中,凡(12)富贵之子(13),慷慨得志(14)之徒(15),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16)不足道者,亦已(17)众矣;况草野(18)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19),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20三)月之望(21)。吾社(22)之行为士先者(23),为之声义,敛赀(24)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25)按剑(25)而前(27),问:“谁为哀(28)者?”众不能堪(29),抶(30)而仆之(31)。是时以大中丞(32)抚吴者(33)为魏之私人(34),周公之逮所由使(35)也;吴之民方(36)痛心(37)焉(38),于是乘其厉声以(39)呵,则噪(40)而相(41)逐。中丞匿于溷(42)藩(43)以免(44)。既而(45)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46)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47)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48)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49)之,谈笑以(50)死。断头置城(51)上,颜色不少(52)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53)而函(54)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55)为五人也。

嗟夫!大阉之(56)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57),四海之大(58),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59)之间,素不闻诗书(60)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61)故哉?且矫诏(62)纷出,钩党之捕(63)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64)治;大阉亦逡巡(65)畏义,非常之谋(66)难于猝发(67),待圣人之出(68)而投缳道路(69),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70)。一旦抵罪(71),或脱身以(72)逃,不能容于(73)远近(74),而又有剪发杜(75)门,佯狂不知所之(76)者,其辱人贱行,视(77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78)于朝廷,赠谥(79)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80),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81)固百世之遇(82)也。不然,令(83五)人者保其首领(84)以老于户牖之下(85),则尽其天年(86),人皆得以隶(87)使之,安能屈(88)豪杰之流(89),扼腕(90)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91)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92)死生(93)之大(94),匹夫(95)之有重于社稷(96)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97),太史文起文公(98),孟长姚公(99)也。

[注 释]

①蓼(1ù)洲周公:周顺昌,号蓼洲,明末江苏吴县(今苏州市)人。明嘉宗时,任吏部员外郎,因为得罪宦官魏忠贤,被捕下狱,死在狱中。据殷献臣所写的《年谱》载:“(公)成进士后痛禄养之不逮,志《蓼莪》之永憾也,故题其书屋曰‘蓼庵’。”可见周顺昌自号“蓼洲”出自《诗经•蓼莪》,以表示自己俸禄微薄,无法奉养父母之憾。“蓼莪”的“蓼”读1ù,不读liǎo。②死焉:为此而死。死,为动用法,为……而死。焉,之,代“周公被逮”一事。③当道:执掌政权的人,这里指驻苏州的应天(清代设江苏省,原应天辖区即在其内)巡抚和苏州知府。④魏阉废祠:魏忠贤当权时,各地无耻的官吏,为讨好他而给他建立生祠(给活人修的祠堂)。魏忠贤死后,这些生祠就成了废祠。阉,指太监。⑤旌(jīng):表彰。⑥去:距离。⑦墓:名词用如动词,指修墓。⑧焉:于之,在此。⑨止:同“只”。⑩有:同“又”。(11)夫(fú):代词,那。(12)凡:大约,这里译为“一般地说”。(13)之子:这些人。之,此。(14)慷慨得志:洋洋得意。(15)之徒:这些人。(16)湮没:埋没,磨灭。(17)已:甚,太。(18)草野:指乡间,民间。(19)皦皦(jiǎo):同“皎皎”,光明的样子。(20)丁卯:即明天启七年(1627),实际上周顺昌被捕为天启六年,作者记误。(21)望:阴历十五。(22)吾社:指“应社”而非“复社”。天启年间,张溥等先组织“应社”,崇祯六年才与南北诸省若干文社会于苏州,成立“复社”。张溥写此记时,复社尚未成立。(23)行为士先者:指道德品行可作一般读书人表率的人。(24)赀(zī):同“资”。(25)缇(tí)骑(jì):古代皇帝及贵官的前导和随从的骑士,他们穿的是缇(丹黄色的帛)作的制服,所以叫缇骑。这里指魏忠贤派来抓人的特务武装东厂卫队。(26)按剑:手握剑柄。(27)前:名词用如动词,上前。(28)为(wèi)哀:“为之哀”的省略。哀,同情,怜悯。(29)堪:忍受。(30)抶(chì):击,揍。(31)仆:使动用法,使……倒下。(32)大中丞:都御史,都察院长官。由朝廷派出巡视地方。(33)抚吴者:担任应天巡抚的人。抚,动词,指担任巡抚之职。(34)私人:心腹,亲信。(35)所由使:即“由之所使”,由他所主使他。(36)方:都。(37)痛心:“痛于心”的省略。在心里痛恨。(38)焉:代词,他。(39)以:连词,连接状语和谓语,可译为“地”。(40)噪:喧哗,大声叫喊。(41)相:单指一方,指毛一鹭。(42)溷(hùn):厕所。(43)藩:篱,墙。(44)免:逃脱。(45)既而:不久。(46)按:查究案情。(47)傫(lěi)然:重叠相连的样子。(48)当刑:临刑。(49)詈(lì):骂。(50)以:而。(51)城:这里借指城门。(52)不少:一点也没有。少,同“稍”。(53)脰(doù):颈项。这里借指头颅。(54)函:木匣,这里用如动词,指用木匣装起来。(55)全乎:完整的样子。乎,形容词的尾。(56)之:取消“大阉乱”这个句子的独立性,使它充当大句子的时间状语。(57)缙(jìn)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即“能不易其志之缙绅”,定语后置。缙绅,借指官员,古代官员上朝时要把用以记事的笏(hù)板插在腰带上(缙:同“搢”,插。绅:大带),所以借此特征代官员。志,志向,节操。者,定语后置的标志。(58四)海之大:即“大四海”,定语后置,如此之大的中国。四海,中国。之,定语后置的标志。(59)编伍:指民间。古代编制民间户口,五家为“伍”。(60)诗书:《诗经》、《尚书》这里借部分代全体,泛指一切经书。(61)曷:同“何”。(62)矫诏;指魏忠贤假传圣旨。矫,伪造的。诏,皇帝的命令。(63)钩党之捕:即“捕钩党”。钩党,指有牵连的东林党人。钩,牵连。之,宾语前置的标志。(64)株:株连,牵连。(65)逡(qūn)巡:犹豫不决。(66)非常之谋:这里指篡位。非常,非同寻常的。(67)猝(cù)发:突发。(68)圣人之出:这里指崇祯皇帝即帝位。之,取消“圣人出”的独立性。(69)投缳(huán)道路:“投缳于道路”的省略。天启七年八月,崇祯皇帝即位,十一月,放逐魏忠贤去凤阳,接着又派人去追捕,魏忠贤听到消息,就在路上上吊自杀了。投缳,上吊。(70)高爵显位:地位显要的高官。(71)抵罪:犯罪受到惩治。(72)以:而。(73)于:被。(74)远近:形容词用如名词,指远近的人。(75)杜:闭。(76)所之:之所,到哪里。之,到,往。所,何处,哪里。(77)视:比,照。(78)暴(pù):同“曝”,显露,这里指表彰。(79)赠谥:指崇祯皇帝赠周顺昌为太常卿,谥为忠介。谥,封建时代在人死后按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80)土封:坟墓。(81)斯:这。(82)遇:际遇,机遇。(83)令:表假设的连词。如果。(84)保其首领:保全自己的性命。其,自己的。(84)首领,头和脖子,借指全身,性命。(85)户牖(yǒu)之下:借指家中。户,门。牖,窗。(86)天年:人的自然寿命。(87)隶:名词作状语,像对待奴仆那样。(88)屈:使动词,使……折服。(89)之流:这些人。(90)扼腕,在感情激动时用力握住自己的手腕。(91)徒:仅,只。(92)明:形容词用如使动词。阐明。(93)死生:复词偏义,义在“死”。指为正义而死。(94)大:形容词用如名词,指重大意义。(95)匹夫,平民。(96)社稷(jì):国家的代称。社,土神。稷,谷神。古人认为土谷二神是衣食之源,借来指国家。(97)冏(jiǒng)卿因之吴公:指太仆卿吴默(字因之)。冏卿,是太仆卿的别称,掌管舆马和畜牧等事。(98)太史文起文公:指翰林院修撰文震孟(字文起)。太史,史官,明清两朝修史的事由翰林院负责,所以称翰林院修撰为太史。(99)孟长姚公:指姚希孟(字孟长)。

[译 文]

(墓碑上的)五位义士,是在周蓼洲先生被捕时,激于义愤而为此英勇死难的。到现在,吴郡的德高望重的士大夫请求当局,立即清除魏忠贤太监废祠的地基用来安葬他们;同时 在他们的墓前树了石碑,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这次葬礼)也真够隆重的啊!

五位义士就义,距今天修墓和迁葬到这里,那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那十一个月当中,一般地说,(那些)有钱有势之辈,洋洋得意的人,其中生病而死,死后湮没无闻不值得一提的,也太多了;何况民间那些无名之辈呢?而在如此众多的死者中,唯独(这)五位义士却光照日月,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先生的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应社的品行可作为读书人表率的都为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来送他上路,哭声震动天地。东厂卫队握着剑把走上前来,喝问:“谁是同情(犯人)的人?”民众不能忍受,把他们打倒在地。这时以大中丞的官衔担任应天巡抚的,是魏忠贤的亲信,周先生的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吴郡的民众都从心眼里痛恨他,于是趁他厉声呵斥(民众时),就怒吼着追赶他。中丞躲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巡抚)以吴郡民众暴乱的罪名报请朝廷追查(这件事),杀害了五个人,他们(名)叫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就是现在一个挨一个葬在墓里的。

然而五位义士临刑时,意气昂扬,直呼中丞毛一鹭的姓名痛骂他;谈笑自若,从容就义。砍下的头挂在城门上,脸色没有一点改变。有个贤明的士绅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了这五位义士的头颅并用木匣装起来,(如今这头)终于同尸身合在一起了。所以现在的墓里是完整的五个人。

唉!当大宦官魏忠贤专权乱政的时候,能不改变自己节操的官员,在这么大的中国,有几个呢?而五位义士生于民间,平时没有听过儒家经典的大道理,(却能)为正义所激励,踏上死地,连头也不回,又是什么缘故呢?再说当时伪造的圣旨纷纷下达,清查东林党人的大逮捕遍于天下,最后(却)因为我郡民众激于义愤迎头一击,(使阉党)不敢重演株连治罪(的故伎);大宦官魏忠贤也犹疑不决,慑于正义,(使他篡夺帝位的)特大阴谋难以突然发动,等到圣明的崇祯皇帝即位,(他)就在流放途中上吊了,(这)不能说没有五位义士的功劳啊。

由此看来,现在那些(因依附魏忠贤而得)高官显位的,一旦犯罪要受惩罚时,有的脱身逃跑,(却)不能被远近的人收留。于是又有些人削发为僧,闭门不出,(或者)假装疯颠不知去向,他们可耻的人格和卑贱的行为,比起五位义士的死,轻重之别到底怎样呢?正因为这样蓼洲先生的忠肝义胆(终于)受到朝廷的表彰,(皇帝)赐给他的谥号美好而荣耀,在死后受到人们的景仰;而这五位义士也得以加修他们的坟墓,在大堤旁一一刻上他们的姓名,凡是(到吴郡来的)四方志士没有不去瞻仰五人墓边下拜边流泪的,这真是百代难逢的际遇啊!

如果不是这样,如果这五位义士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最终)老死在家里,虽然可以尽享自己的寿命,(但)人人都可以像对仆役那样使唤他们,又怎么能使天下英雄豪杰折服,在墓道上扼腕痛惜,抒发他们那有志之士的悲愤之情呢!所以我和同社各位先生,惋惜这坟墓仅有那块石碑(而没有记载下他们的英勇事迹),特为它作了这篇记,同时也借此阐明为正义而死的重大意义,(以及即使是)普通百姓对国家兴亡也能具有重大的作用。

(上面所说的)贤明士绅是:太仆卿吴因之公,太史文起文公,姚孟长公。

[鉴 赏]

这篇碑记是为了追悼仗义而死的死难者并抒发自己的“志士之悲”的,故而采取了夹叙夹议的写法。文章以“义”字为纲领,统摄记叙、议论和抒情,爱憎强烈,褒贬分明,体现了我国史传文学的优良传统。作者热情赞颂了苏州市民暴动中不畏强权,挺身而出,抗击魏忠贤阉党专横恐怖统治,最后壮烈牺牲的死者,肯定了他们斗争的正义性,他笔下的市民暴动的场面虽着墨不多,但写得很有声势,字里行间洋溢着浩然正气。另一方面,文中写缇骑之丧魂落魄,跳墙逃走,中丞之“匿于溷藩”,既显示了群众的威力,又尽情地鞭挞了那帮狗仗人势,为虎作伥,与民为敌的奴才们的丑恶灵魂。作者还满怀敬意地写了五人之死的壮烈场面:“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而死。断头置域上,颜色不少变。”表明他们深明大义,光明磊落,不惜杀身以成仁,舍生以取义,其精神与日月同辉可也。

为了强化这种褒贬,文中有三处鲜明的对比。首处以“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与“五人之死”作比,先设一问以突出五人之死的重大意义,引发下文的记叙和论。第二处插在五人事迹叙述之后,以“大阉之乱”时众多“易其志”而名节不保的“缙绅”,同“生于编伍”“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五人相比,从对比中说明为正义而英勇献身的精神之崇高伟大。第三处再用“今之高爵显位”因“抵罪”而逃亡或佯狂的“辱人贱行”同五人之“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作比,对那些变节附逆的官僚和士大夫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无情的鞭挞,从而引出本文的中心论题:“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文章褒苏州市民之义和五人之死,贬阉党之乱和士大夫之堕落。褒贬并用,态度严正,既伸张了正义,又激扬了民气和士风,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字数:5714

[作者及作品简介]
选自《七录斋集》。作者张溥(L602—1641),字天如,号西铭,太仓(今江苏省太仓县)人。明末政治活动家和文学家。张溥自幼勤学,所读书手抄六、七遍后即能背诵,故将书房命名为《七录斋》。他怀着救国救民的强烈愿望,以继承东林党反对黑暗政治的优良传统为己任,组织复社,抨击时政,同魏忠贤奸党的残余势力进行斗争,成为复社的杰出领袖。他写过不少抨击时弊的文章,内容充实,风格质朴,还曾编辑《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著有《七录斋集》等。
五人墓,指明天启六年(1625)三月苏州市民反对“阉党”的暴动中激于义而死的五位义士的墓,建在苏州城外虎丘前山塘河大堤上。碑记,一种文体,或叙死者生平事迹,或在叙事之同时发表议论,本文属于后一种。

张溥

彭格人 主编.中学生古文知识辞典.

《五人墓碑记》 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五人墓碑记》

张溥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1)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2)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3)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4)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5)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 独五人之皦皦(6),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7)。吾社(8)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9)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10)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11)抚吴者,为魏之私人(12),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譟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13)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 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14)在墓者也。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阳阳(15),呼中丞之名而詈(16)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17)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夫! 大阉之乱,缙绅(18)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而五人生于编伍(19) 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且矫诏(20)纷出,钩党(21) 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22) 。大阉亦逡巡畏义(23),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24) ,而投缳道路(25),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26),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27)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28) 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29)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 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30) 之有重于社稷(31)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32)、太史文起文公(33)、孟长姚公也(34)

〔注释〕(1)蓼洲周公: 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明吴县(今苏州市)人。万历进士,曾任福州推官,吏部员外郎等职。他反对宦官魏忠贤专权,被捕下狱,死于狱中。崇祯初赠谥忠介。(2)当道: 当权者,这里指当地官长。除: 修治。魏阉: 魏忠贤。废祠:魏忠贤专权时,他的党羽为他在各地建生祠,苏州的生祠建于虎丘山塘,祠未建成而魏已死,祠废。(3)旌:表彰。(4)墓而葬: 修墓安葬。墓: 这里用作动词。(5)湮没: 埋没。(6)皦(jiao)皦: 明亮、显耀。(7)丁卯三月之望: 指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三月十五日(周顺昌在三月十五日被捕,至十八日才“开读”——公开宣布皇帝的诏书,带走“犯人”——所以苏州人民的反抗,发生在三月十八日)。(8)吾社: 指复社。张溥等组织复社,以继承东林党为号召,所以称复社为吾社。(9)缇(ti)骑(ji):本是汉代京城中逮捕人犯的马队,这里指明代的锦衣卫,当时为魏忠贤所掌握。(10)抶(chi): 击。(11)大中丞: 官职名。原是御史台官职,这里指巡抚。(12)魏之私人: 魏忠贤的党羽。这里指魏忠贤的干儿子毛一鹭。(13)溷(hun)藩: 厕所。(14)傫(lei)然: 重迭相连的样子。(15)阳阳: 意同“扬扬”。(16)詈(li):骂。(17)脰(dou): 通“头”。函: 用封套盛装物品,这里指把人头用盒子盛起来。(18)缙绅: 士大夫。(19)编伍: 平民。古时居民每五户编为一伍。故以编伍称平民。(20)矫诏: 假托皇帝的名义发布的诏书。(21)钩党: 钩相牵连而为同党。(22)株治: 以一人之罪而牵连惩治他人。(23)逡(qun)巡:退缩。畏义: 害怕群众的正义斗争。(24)圣人之出: 指明思宗即位。《明史·宦官传》: “崇祯二年,命大学士韩爌等定逆案,始尽逐忠贤党,东林诸人复进用。”(25)投缳道路: 在半路上自缢身死。明思宗即位后,贬魏忠贤往凤阳看守皇陵,魏自北京出发,行至河北阜城时畏罪自杀。(26)剪发: 削发为僧。杜门: 闭门不出。(27)暴(pu):显露。(28)户牖(you): 门和窗。这里指居家。(29)扼腕: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手腕,表示悲愤。(30)匹夫:个人。(31)社稷: 指国家。(32)冏(jiong)卿: 太仆卿的别称。《书·冏命序》: “穆王命伯冏为周太仆正。”因之吴公: 吴默,字因之,吴江人,官太仆卿。(33)太史: 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等官的别称。翰林任修史之职,故以古代“太史”之名称之。文起文公: 文震孟,字文起,长洲人,曾官翰林院修撰。(34)孟长姚公: 姚希孟,字孟长,吴县人,曾官翰林院检讨。

〔鉴赏〕封建社会的“墓志”,一般是为达官贵人或其亲属写的。张溥的这一篇,却是为下层人民写的,“五人”本无令人艳羡的世系、功名、官爵,作者摆脱旧框框的束缚,突出重点,集中地写他们轰轰烈烈的反阉党斗争及其历史意义,从而为我们留下了明末市民暴动的珍贵文献。在表现方法上,传统的“墓志”文要求“唯叙事实,不加议论”;偶有稍加议论的,就被认为是“变体”。张溥的这一篇,却夹叙夹议,甚至以议论为主,在善与恶的搏斗、正与反的对比中对下层人民的正义行为和崇高品质给予大力的肯定和热情的赞扬。这实质上是一篇战斗的小品文。

这篇“碑记”在叙述“五人”之死的原因时说:“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譟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吴民”为什么会痛恨毛一鹭而同情周顺昌呢?让我们看看《明史·周顺昌传》的记载: “顺昌为人刚方贞介,疾恶如仇。巡抚周起元忤魏忠贤削籍,顺昌为文送之,指斥无所讳。魏大中被逮,道吴门。顺昌出饯,与同卧起者三日,许以女聘大中孙。旂尉屡趣行,顺昌瞋目曰: ‘若不知世间有不畏死男子耶?归语忠贤,我故吏部郎周顺昌也。’因戟手呼忠贤名,骂不绝口。旂尉归,以告忠贤。御史倪文焕者,忠贤义子也,诬劾同官夏之令,致之死。顺昌尝语人,他日倪御史当偿夏御史命。文焕大恚,遂承忠贤指,劾顺昌与罪人婚,且诬以赃贿,忠贤即矫旨削夺。先所忤副使吕纯如,顺昌同郡人,以京卿家居,挟前恨,数谮于织造中官李实及巡抚毛一鹭。已,实追论周起元,遂诬顺昌请嘱,有所乾没,与起元等并逮。顺昌好为德于乡。有冤抑及郡中大利害,辄为所司陈说,以故士民德顺昌甚。及闻逮者至,众咸愤怒,号冤者塞道。至开读日,不期而集者数万人,咸执香为周吏部乞命。诸生文震亭、杨廷枢、王节、刘羽翰等前谒一鹭及巡按御史徐吉,请以民情上闻。旂尉厉声骂曰: ‘东厂逮人,鼠辈敢尔! ’ 大呼: ‘囚安在?’手掷锒铛于地,声琅然。众益愤,曰: ‘始吾以为天子命,乃东厂耶! ’蜂拥大呼,势如山崩。旂尉东西窜,众纵横殴击,毙一人,余负重伤,逾垣走。一鹭、吉不能语。知府寇慎、知县陈文瑞素得民,曲为解谕,众始散。顺昌乃自诣吏。又三日北行,一鹭飞章告变。东厂刺事者言吴人尽反,谋断水道,劫漕舟,忠贤大惧。已而一鹭言缚得倡乱者颜佩韦、马杰、沈扬、杨念如、周文元等,乱已定,忠贤乃安。然自是缇骑不出国门矣。……”传中主要叙述了周顺昌反对阉党、同情人民,因而得到人民支持的历史事实。在当时,反对阉党和同情人民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传中提到周顺昌“捕治税监高寀爪牙”,当高寀激起“民变”的时候有人主张让周顺昌代替高寀做税监去平息“民变”,而周顺昌坚决不肯,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后期,江南地区开始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工商业和城市经济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和繁荣,这就引起了把持朝政的阉党对这一地区进行更残酷地掠夺的野心。以江南中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治集团东林党,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东林党人主张开放言路、改良政治、反对阉党对江南地区实行残酷地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的斗争,既代表了江南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也符合江南工商业者和广大市民及其他人民的要求,因而也得到他们的支援。阉党因逮捕周顺昌而激起以“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就是典型事例之一。人民群众对阉党恨入骨髓,而对东林党人却抱有一定的同情,所以当阉党逮捕敢于为人民的冤抑和利害说话的周顺昌时,就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市民暴动。这场市民暴动的首领颜佩韦等“五人”虽然牺牲了,但“忠贤大惧”,“自是缇骑不出国门”,充分显示了人民斗争的成力。

明思宗即位,镇压了阉党,起用了东林党人。但这时候朱明王朝的统治机构已经腐烂不堪,而阶级矛盾又异常尖锐。加上被起用的东林党人都是一些空谈家,只斤斤于派别斗争,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挽救危亡。阉党残余又乘机卷土重来,相继入阁执政,一面打击东林党人士和正派人物,一面镇压人民起义。张溥于是联合各地文社,于崇祯二年(1629)组成“复社”,和阉党作斗争。他之所以能够写出一篇热情洋溢地歌颂苏州人民反阉党斗争的《五人墓碑记》,是和他反阉党的政治目的分不开的。

这篇文章在写作方法上的特点是:夹叙夹议,层层对比,步步深入,前后照应,反复唱叹,熔叙事、议论、描写、抒情于一炉。而这一切,又都服务于主题思想的表达。这个主题思想,作者直到文章的结尾才明确地说出来,那就是: “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

作者提出的这个主题思想,本身就包含着许多对比的因素: “死”与“生”,当然是对比; 有“大”就有“小”,有“重”就有“轻”,有“匹夫”就有“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以至“高爵显位” ,这里都有强烈的对比。

为“五人墓”作“碑记”,当然得写出“五人”是怎样的人。但这也可以有各种写法。按照“墓志”文的格局,一上来就得叙述他们的姓名、籍贯、世系、行事等等,但张溥却另辟蹊径,只用“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一句话,对“五人”作了判断性的说明。以一个判断句开头,说明“五人”是“激于义而死”的,这里已包含着对“五人”的颂扬。“激于义而死”有其对立面,例如“不义而生”、“不义而死”等等。按照作者在篇末点明的主题思想的逻辑,“激于义而死”,“死”的意义就“大”; 如此而死,虽“匹夫”也“有重于社稷”。那么与此相对照,那些“不义而生”、“不义而死”的,又怎么样呢?对于这些,作者暂时没有发议论,然而讽刺的锋芒,也已经从对“五人”的颂扬中露出来了。

点出“五人” “激于义而死”,读者满以为该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了; 但作者却按下不表,由“死”写“葬”、由“葬”写“立石”,给读者留下悬念。

写“葬”、写“立石”,用的是叙述句,但并非单纯叙事,而是寓褒于叙。“贤士大夫”们“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这不是对“五人”的褒扬吗? 所以紧接着,即用“呜呼,亦盛矣哉! ”这个充满激情的赞颂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

有褒必有贬。第一段虽然只是认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许多与“五人”相对比的因素,为下文的层层对比留下了伏笔。

第二段,就“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与“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为”相对比,实际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与“激于义而死”的不同意义。但作者却引而不发,暂时不作这样的结论,而用“何也”一问,使本来已经波澜起伏的文势涌现出轩然大波。

如前所说,在一开头点出“五人” “激于义而死”之后,原可以就势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写“墓而葬”、写立碑“以旌其所为”、写在“五人”死后的“十有一月”中无数“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于疾病,从而在两相对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 凡人皆有死,但一则受到贤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则与草木同腐,“湮没不足道”,这是什么原因呢?在这尖锐的一问使文势振起之后,才作为对这一问的回答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文情何等曲折! 文势何等跌宕! 然而这一切,都是为更有力地歌颂“五人”之死蓄势。对“五人”的歌颂越有力,对其对立面的暴露、批判也就越深刻,对表现“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也就越有利。

写“五人”之死用了两段文字,叙事中有说明、有描写,而且处处与前面的文字相照应,其目的不在于叙述市民暴动的全过程,而在于通过写“五人”为什么而死来表扬他们的正义行动。

和全文开头处的“当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应,这一段从“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写起。“周公之被逮”,与“五人”之死又有什么关系呢?作者在追述了“缇骑按剑而前,问 ‘谁为哀者? ’……”的情景之后告诉读者: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譟而相逐。”寥寥数语,表明“周公”与阉党形同冰炭,互不相容; 那么两相对比,“周公”是怎样一个人,也就不言而喻了。还表明“吴之民”痛恨阉党而同情“周公”,那么因阉党逮捕“周公”而激起的这场“民变”的正义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写市民暴动只有四个字:“譟而相逐”。但由于明确地写出“逐”的对象是“魏之私人” ,因而虽然只用了四个字,却已经把反阉党斗争的伟大意义表现出来了。

“吴之民”与“五人”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单写“五人”,而写包括“五人”在内的“吴之民” “譟而相逐”,这就十分有力地表现出民心所向,正义所在,从而十分有力地反衬出阉党以“吴民之乱”的罪名“按诛五人”的卑鄙无耻、倒行逆施。

在前面,只提“五人”,连“五人”的姓名也没有说。直等到写了“五人”被阉党作为“吴民之乱”的首领被杀害的时候,才一一列举他们的姓名,大书而特书,并用“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一句,与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扬之意,溢于言外。

这还不够,接着又用一小节文字描写了“五人”当刑之时“意气阳阳,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的英雄气概和“贤士大夫”买其头颅而函之的义举,然后又回顾首段的“墓而葬” ,解释说: “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很明显,这里既歌颂了“五人”,又肯定了“贤士大夫”。而对于“贤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对“五人”的歌颂。

第三大段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 ,五、六两段,则着重写“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积极而巨大的社会影响。

第四段是这样开头的:“嗟夫!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阉党把“乱”的罪名加于“吴民”,作者针锋相对,把“乱”的罪名还给阉党,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大阉”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能“乱”朝廷、“乱”天下?这固然由于皇帝的宠信,但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缙绅”的助纣为虐。作者以十分感慨的语气指出: “四海之大”,能够在“大阉之乱”中不改其志的,并没有几个人!我们只要翻一下《明史》,就知道这并非夸张。然而这样说,是要得罪成千上万的“缙绅”的。作者不怕树敌,敢于揭露真象,表现了卓越的胆识。

在“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这个句子中,“而”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表示一种特殊的转折关系。全句的意思是: 作为读书明理的“缙绅”,本来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但在“大阉之乱”中,普天下的无数“缙绅”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的,竟然没有几个人,岂不令人愤慨! 以“嗟夫”开头,以“有几人欤”煞尾,表现了作者压抑不住的愤慨之情。

“缙绅”如此,那么“匹夫”怎样呢?于是用“而”字一转,转而歌颂“五人”,阐发“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缙绅”都是“读诗书”、“明大义”的,却依附阉党,危害国家,“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作者从地主阶级立场出发,认为素闻诗书之训的“缙绅”应该比“素不闻诗书之训”的“匹夫”高明,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而发出了“亦曷故哉”的疑问。这个疑问,他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但他敢于承认这个事实,仍然是值得称道的。他不但承认这个事实,而且以“缙绅”助纣为虐、祸国殃民为反衬,揭示了以“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在打击阉党的嚣张气焰、使之终归覆灭这一方面所起的伟大作用。在《明史·周顺昌传》里,也有“忠贤大惧”,“自是缇骑不出国门”的记载,但张溥讲得更全面: “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吴之民”的“发愤一击”和“五人之力”,是看出了、而且高度评价了人民群众的力量的。

第五段也用对比手法,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四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四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四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 ,提出了一个问题: 这种种“辱人贱行” ,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若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 “发愤一击” ,“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假使“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 ”应该指出: 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 “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诉读者: “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 ,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 “五人” 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 “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 和“缙绅”、“高爵显位” 等等;与 “五人” 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 “郡之贤士大夫” 。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 “五人” 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 “五人” 的艺术力量。

在文章的前一部分,提到 “贤士大夫” 的共有两处: 一处是“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 另一处是“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 。从行文的需要看,在这两处列出 “贤士大夫”的姓名,显然不太适宜。但这些 “贤士大夫” 不仅在对待 “五人” 的态度上值得称道,而且和写这篇文章也直接相关。没有这些 “贤士大夫” 买 “五人之脰” 、为之修墓、为之立碑,哪有可能写这篇《五人墓碑记》呢?所以在文章的结尾,又用特笔补出了 “贤士大夫” 的姓名。而用特笔补出,既避免了前半篇行文的累赘和重点的分散,又加重了褒扬的分量。

张溥在文章结尾列举三位 “贤士大夫” “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 ,称“公” 而不称名,表示了对他们的敬意。这三个人,都是当时苏州著名的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阉党崔呈秀编《天鉴录》献魏忠贤,指杨涟、左光斗等近三十人为 “东林党” ,企图一网打尽; 文震孟和姚希孟,就都被列入这个《天鉴录》。

这篇文章在结构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先以洗练的笔墨叙述了 “五人” 死后贤士大夫为他们修墓、立碑的盛况,接着与此相对照,写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 的 “死而堙没不足道” ,从而提出了一个问题: “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这一问,是贯串全篇的主线。它承上而来,又领起以下各段。第三大段树立 “五人” 大义凛然、威武不屈的形象,固然是对这一问的回答; 四、五两段揭示 “五人” 之死所发生的社会影响,也是对这一问的回答。正因为以一线贯全篇,所以文笔既活泼、结构又谨严。而作者之所以要用这样的一问作为贯串全篇的主线,又是从有利于表现他确定的主题出发的。回答了 “五人” 为什么那样“皦皦” 的问题,不就自然而然地阐明了 “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吗?

张溥等人之所以组织 “复社” ,是因为 “世教衰,此其复起” ,故“名社曰复” 。其宗旨是 “兴复古学,务为有用” 。他们要 “复起” 的“世教” 、要 “兴复” 的 “古学” ,不外是儒家的一套,他们所说的“务为有用” ,指的是能够 “致君” 、“泽民” ,即辅佐时君实行“仁政” ,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他们代表江南中小地主阶级和工商业者的利益反对阉党,这也符合江南人民反剥削压迫的要求,而江南地区反阉党的市民暴动,又有利于他们的反阉党斗争,因而出现了相互同情、相互支援的局面。在《五人墓碑记》里,张溥反映了这种相互同情、相互支援的事实,并以依附阉党的 “缙绅” 为反衬,赞扬了以 “五人” 为首的苏州市民暴动,这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同样是反对阉党,其实质却各不相同。苏州人民反对阉党,主要是由于不能忍受封建的剥削压迫,具有明显的反封建意义。而东林、复社的反对阉党,则是为了挽救朱明王朝的危亡。正因为这样,张溥在《五人墓碑记》里赞扬 “五人”“激于义而死” ,主要着眼于对东林党人的支援,却无视于市民暴动反封建剥削的实质。和这一点相联系,他高度评价了市民暴动打击阉党势力的威力,却归结为 “有重于社稷” 。他对“缙绅” 的依附阉党和 “高爵显位” 的苟且偷生,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但没有、也不可能从阶级本质方面找原因; 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 “世教衰” 、“古学废”的恶果,救之之道,在于“复起世教” 、“兴复古学” 。

《五人墓碑记》歌颂了当时苏州人民的反阉党斗争,其进步意义不容忽视。

字数:9086
霍松林

吴功正 执行主编.古文鉴赏辞典.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第1344-1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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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记》

 散文。张溥作。见《七录斋集》。明末宦官魏忠贤专权,残害忠良,有东厂、锦衣卫等特务组织。天启六年(1626)三月东厂派人逮捕已罢官在家的原吏部文选司员外郎周顺昌,激起苏州市民的公愤,群众打死一名旗尉。不久,魏忠贤派军队追究此事,颜佩韦等五人挺身投案,英勇就义,苏州人民合资安葬了五人,作者为之写了这篇墓碑记。文中记叙了事件的经过,赞扬了他们敢于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谴责了魏忠贤等阉党祸国殃民的罪行。全篇围绕“激于义而死”这一主旨,夹叙夹议,设辞质朴而雄健,感情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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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 “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 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翦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 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注〕 ① 蓼(liǎo 潦)洲周公: 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万历进士,曾任福州推官、吏部员外郎。因反对宦官魏忠贤专权,辞官归里。后被捕下狱,死于狱中。 ② 当道: 当权者。 ③ 魏阉废祠: 已废的苏州魏忠贤生祠。魏忠贤为太监,故贬称魏阉。 ④ 皦(jiǎo 搅)皦: 明亮,这里指显耀。 ⑤ 吾社: 指复社。张溥等组织复社,是因为“世教衰,此其复起”,故“名社曰复”。他们以继承东林党为号召,其宗旨是“兴复古学,务为有用”。 ⑥ 缇骑(tí jì 提季): 本为汉代京城中逮捕人犯的人马,这里指明代锦衣卫,当时为魏忠贤所掌握。 ⑦ 抶(chì 斥): 鞭打。 ⑧ 大中丞: 原为御史台官职,这里指巡抚。 ⑨ 溷(hùn 混): 厕所。藩: 篱笆。 ⑩ 脰(dòu 豆): 颈,这里指头。 ⑪ 圣人之出: 指明思宗朱由检即位。投缳(huán 还): 上吊。明思宗即位后,贬魏忠贤去凤阳看守皇陵,后又下令将他捉回,魏行至河北阜城,闻讯畏罪自缢而死。 ⑫ 翦发: 削发为僧。杜门: 闭门不出。 ⑬ 暴(pù 铺): 显露。

鲁迅曾说: “明末的小品虽然比较的颓放,却并非全是吟风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张溥的《五人墓碑记》,就是明末小品文中有讽刺,有攻击,有歌颂,有战斗锋芒和艺术魅力的优秀作品之一。

这篇文章反映苏州市民的反阉党斗争,体现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发人深省。

作品所体现的这个主题思想,本身就包含着许多对比的因素: “死”与“生”,当然是对比;有“大”就有“小”,有“重”就有“轻”,有“匹夫”就有“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以至“高爵显位”,这里都有强烈的对比。

为“五人墓”作“碑记”,当然要写出“五人”是怎样的人。这可以有各种写法。按照“墓志”文的格局,一上来就得叙述他们的姓名、籍贯、世系、行事等等;但张溥却另辟蹊径,只用“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一句话,对“五人”作了判断性的说明。用“者”提顿,用“也”煞句,“者”、“也”照应,这是古汉语中判断句的典型结构。以一个判断句开头,就“五人”为什么而死作出判断,说明“五人”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死的,而是当周顺昌“被逮”的时候“激于义而死”的,这里已包含着对“五人”的颂扬。按照作者在篇末点明的主题思想的逻辑,“激于义而死”,“死”的意义就“大”;如此而死,虽“匹夫”也“有重于社稷”。那么与此相对照,那些“不义而生”、“不义而死”的,又怎么样呢?对于这些,作者暂时还没有发议论,然而讽刺的锋芒,也已经从对“五人”的颂扬中露出来了。

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读者满以为该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了;但作者却按下不表,由“死”写“葬”,由“葬”写“立石”,给读者留下悬念。

写“葬”,写“立石”,用的是叙述句,但并非单纯叙事,而是寓褒于叙。不是由不肖之徒,而是由“贤士大夫”们“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这不是对“五人”的褒扬吗?所以紧接着,即用“呜呼,亦盛矣哉”这个充满激情的赞颂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

有褒必有贬。第一段虽然只是从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许多与“五人”相对比的因素,为下文的层层对比留下了伏笔。

第二段,就“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与“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为”相对比,实际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与“激于义而死”的不同意义。但作者却引而不发,暂时不作这样的结论,而用“何也”一问,使本来已经波澜起伏的文势涌现出轩然大波。

如前所说,在一开头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之后,原可以就势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写“墓而葬”,写立碑“以旌其所为”,写在“五人”死后的“十有一月”中无数“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于疾病,从而在两相对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 凡人皆有死,但一则受到贤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则与草木同腐,“湮没不足道”,这是什么原因呢?在这尖锐的一问使文势振起之后,才作为对这一问的回答,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文情何等曲折,文势何等跌宕!然而这一切,都是为更有力地歌颂“五人”之死蓄势。对“五人”的歌颂越有力,对其对立面的暴露、批判也就越深刻,对表现“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也就越有利。

写“五人”之死用了两段文字,但与《明季北略》中的写法很不相同。后者着重叙事,写出了从三月十五日到十八日市民暴动的全过程,极有史料价值。前者叙事中有说明,有描写,而且处处与前面的文字相照应,其目的不在于叙述市民暴动的全过程,而在于通过写“五人”为什么而死,来表扬他们的正义行动。

和全文开头处的“当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应,这一段从“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写起。“周公之被逮”,与“五人”之死又有什么关系呢?作者在追述了“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的情景之后,告诉读者: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这就是说: 当时以大中丞的官衔做江苏巡抚的毛一鹭是魏忠贤的爪牙,“吴之民”本来就痛恨他;而“周公之被逮”,又正是这个阉党爪牙指使的,所以“吴之民”就更加痛恨他。寥寥数语,表明“周公”与阉党形同冰炭,互不相容;那么两相对比,“周公”是怎样一个人,也就不言而喻了。既然“吴之民”痛恨阉党而同情受阉党迫害的“周公”,那么因阉党逮捕“周公”而激起的这场“民变”的正义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写市民暴动只有四个字: “噪而相逐”。但由于明确地写出“逐”的对象是“魏之私人”,因而虽然只用了四个字,却已经把反阉党斗争的伟大意义表现出来了。

“吴之民”与“五人”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单写“五人”,而写包括“五人”在内的“吴之民”“噪而相逐”,这就十分有力地表现出民心所向,正义所在,从而十分有力地反衬出阉党以“吴民之乱”的罪名“按诛五人”的卑鄙无耻,倒行逆施。

在前面,只提“五人”,连“五人”的姓名也没有说。直等到写了“五人”被阉党作为“吴民之乱”的首领被杀害的时候,才一一列举他们的姓名,大书而特书,并用“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一句,与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扬之意,溢于言外。

这还不够,接着又用一小段文字描写了“五人”受刑之时“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的英雄气概和“贤士大夫”买其头颅而函之的义举,然后又回顾首段的“墓而葬”,解释说: “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很明显,这里既歌颂了“五人”,又肯定了“贤士大夫”。而对于“贤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对“五人”的歌颂。

三、四两段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五、六两段则着重写“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积极而巨大的社会影响。

第五段是这样开头的: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这里有几点值得注意: 阉党把“乱”的罪名加于“吴民”,作者针锋相对,把“乱”的罪名还给阉党,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此其一。“大阉”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能“乱”朝廷、“乱”天下?这固然由于皇帝的宠信,但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缙绅”的助纣为虐。所谓“缙绅”,指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僚。在当时,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僚遍布全国,其总数何止成千上万。作者却以十分感慨的语气指出: “四海之大”,能够在“大阉之乱”中不改其志即不趋炎附势的,并没有几个人!只要翻一下《明史》,就知道这并非夸张。然而这样说,是要得罪成千上万的“缙绅”的。作者不怕树敌,敢于揭露真相,表现了卓越的胆识。此其二。

在“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这个句子中,“而”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表示一种特殊的转折关系。全句的意思是: 作为读书明理的“缙绅”,本来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但在“大阉之乱”中,普天下的无数“缙绅”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的,却竟然没有几个人,岂不令人愤慨!以“嗟乎”开头,以“能有几人欤”煞尾,表现了作者压抑不住的愤慨之情。

“缙绅”如此,那么“匹夫”怎样呢?于是用“而”字一转,转而歌颂“五人”,阐发“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缙绅”都是“读诗书”、“明大义”的,却依附阉党,危害国家,“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作者从地主阶级立场出发,认为素闻诗书之训的“缙绅”应该比“素不闻诗书之训”的“匹夫”高明,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而发出了“亦曷故哉”的疑问。这个疑问,他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但他敢于承认这个事实,仍然是值得称道的。他不但承认这个事实,而且以“缙绅”助纣为虐、祸国殃民为反衬,揭示了以“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在打击阉党的嚣张气焰、使之终归覆灭这一方面所起的伟大作用。张溥写道: “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吴之民”的“发愤一击”和“五人之力”,他是看出了而且高度评价了人民群众的力量的。

第六段也用对比手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 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若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假使“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 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诉读者: “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五人”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高爵显位”等等;与“五人”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人”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人”的艺术力量。

在文章的前一部分,提到“贤士大夫”的共有两处: 一处是“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逆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另一处是“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从行文的需要看,在这两处列出“贤士大夫”的姓名,显然不太适宜。但这些“贤士大夫”不仅在对待“五人”的态度上值得称道,而且和写这篇文章也直接相关。没有这些“贤士大夫”买“五人之脰”,为之修墓,为之立碑,哪有可能写这篇《五人墓碑记》呢?所以在文章的结尾,又用特笔补出了“贤士大夫”的姓名。而用特笔补出,既避免了前半篇行文的累赘和重点的分散,又加重了表扬的分量。

古人慎重其事地介绍某一重要人物,往往是连姓、名、字、官衔(或籍贯)一起说出的,其排列的顺序通常是: 官衔(或籍贯)、字、姓、名(也有先姓、后名、后字的)。张溥在文章结尾列举三位“贤士大夫”“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其排列顺序就是这样的,只不过称“公”而不称名,更表示了对他们的敬意。这三个人,都是当时江苏著名的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吴公”名默,字因之,万历时曾做太仆少卿(即“冏卿”),后来回故乡吴江闲居,是阉党的反对派。杨素蕴《过虎丘奠五人墓作》一诗里有“粤(这里是句首语气词)有吴太史(默——原注),题碑表芳踪”的句子;张溥所说的“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的,看来就是吴默。“文公”名震孟,字文起,长洲人,著名书画家文徵明的曾孙,天启壬戌第一人及第(即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因议论朝政“贬秩调外,斥为民”,著有《药圃诗稿》。“姚公”名希孟,字孟长,万历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明代称翰林为“太史”,文震孟和姚希孟都是翰林,故总贯以“太史”的称呼。这两个人,都是反阉党的。阉党官僚崔呈秀编《天鉴录》献魏忠贤,指杨涟、左光斗等近三十人为“东林党”,企图一网打尽;文震孟和姚希孟,就都被列入这个《天鉴录》。

这篇文章夹叙夹议,层层对比,步步深入,前后照应,反复唱叹,熔叙事、议论、描写、抒情于一炉。在结构上,先以洗练的笔墨叙述了“五人”死后贤士大夫为他们修墓、立碑的盛况,接着与此相对照,写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从而提出了一个问题: “独五人之皦皦,何也?”这一问,是贯串全篇的主线。它承上而来,又领起以下各段。三、四两段树立“五人”大义凛然、威武不屈的形象,固然是对这一问的回答;五、六两段揭示“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社会影响,也是对这一问的回答。正因为以一线贯全篇,所以文笔既活泼、结构又谨严。而作者之所以要用这样的一问作为贯串全篇的主线,又是从有利于表现他确定的主题出发的。回答了“五人”为什么那样“皦皦”的问题,不就自然而然地阐明了“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吗?

在文学作品中把市民暴动作为打击黑暗势力的正面力量加以反映,把市民暴动的首领作为英雄人物加以赞扬,张溥的《五人墓碑记》具有首创意义。此后,特别在明末清初这一段时间里,同样以苏州市民反阉党斗争为题材,歌颂颜佩韦等五位英雄人物的文艺作品,如李玉的传奇《清忠谱》,朱隗的七古《魏忠贤祠废,其旁为五人墓歌》、杨素蕴的五古《过虎丘奠五人墓作》等等,相继出现,在文学史上增添了新的光彩,很值得注意。

字数:6730
霍松林

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 编.古文观止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五人墓碑记》注释和全文翻译 - 可可诗词网

《五人墓碑记》

明·张溥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逆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尔。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11),为之声义(12),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13)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14),抶而仆之(15)。是时以大中丞(16)抚吴(17)者为魏之私人(18)毛一鹭,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19)厉声以呵(20),则噪而相逐(21)。中丞匿于溷藩(22)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23)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杨、周文元,即今之傫然(24)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25)之,谈笑而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26)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夫! 大阉(27)之乱,缙绅(28)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29)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30)故哉?且矫诏(31)纷出,钩党之捕(32)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33);大阉亦逡巡(34)畏义,非常之谋(35)难于猝发(36)。待圣人(37)之出而投缳道路(38),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39),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40),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41)于朝廷,赠谥美显(42),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43),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44)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45)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46),安能屈(47)豪杰之流,扼腕墓道(48),发其志士之悲哉! 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49),匹夫(50)之有重于社稷(51)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52)因之吴公(53),太史(54)文起文公(55),孟长姚公(56)也。

【注释】①蓼(liǎo)洲周公: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万历年间进士,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选员外郎等职,因不满朝政,辞职归家,后被捕遇害。崇祯年间,谥忠介。

②郡:指吴郡,即今江苏苏州。

③当道:当权的人。

④除逆阉废祠之址:清除魏忠贤生祠的旧址。除,清除,整理。逆阉,对魏忠贤的贬称。魏忠贤专权时,其党羽在各地为他建立生祠,事败后,这些祠堂均被废弃。

⑤旌(jīng):表彰。

⑥去:距离。

⑦墓:用作动词,即修墓。

⑧皦(jiǎo)皦:光洁,明亮。这里指显赫。

⑨丁卯三月之望: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

⑩吾社:指复社。

(11)行为士先者:行为能够成为士人表率的人。

(12)声义:伸张正义。

(13)缇骑(tí jì):穿橘红色衣服的朝廷护卫马队。明清逮治犯人也用缇骑,故后世用以称呼捕役。

(14)堪:忍受。

(15)抶(chì)而仆之:将其打倒在地。抶,击。仆,使……仆倒。

(16)大中丞:官职名。

(17)抚吴:做吴地的巡抚。

(18)魏之私人:魏忠贤的党徒。

(19)其:指毛一鹭。

(20)呵:呵斥。

(21)噪而相逐:大声吵嚷着追逐。

(22)匿于溷(hùn)藩:藏在厕所。溷藩,厕所。

(23)按诛: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追究查办。

(24)傫(lěi)然:重叠相连的样子。

(25)詈:(lì):骂。

(26)函:匣子。意为把头颅装在木匣里。

(27)大阉:指魏忠贤。

(28)缙绅:古代称士大夫为缙绅。

(29)编伍:指平民。明代户口编制以五户为一“伍”。

(30)曷:同“何”。

(31)矫诏:假托君命颁发的诏令。

(32)钩党之捕:这里指搜捕东林党人。钩党,相互牵引钩连为同党。

(33)株治:株连治罪。

(34)逡(qūn)巡:有所顾忌而徘徊。

(35)非常之谋:指篡夺帝位的阴谋。

(36)猝(cù)发:突然发动。

(37)圣人:指崇祯皇帝朱由检。

(38)投缳(huán)道路:天启七年,崇祯即位,将魏忠贤放逐到凤阳去守陵,不久又派人去逮捕他。他得知消息后,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缳,上吊。

(39)抵罪:犯罪受惩罚。

(40)辱人贱行:人格受辱,行为卑贱。

(41)暴(pù):显露。

(42)赠谥(shì)美显:指崇祯追赠周顺昌“忠介”的谥号。美显,美好荣耀。

(43)加其土封:扩大坟墓,这里指重修坟墓。

(44)百世之遇:百代的幸遇。

(45)户牖(yǒu):指家里。户,门。牖,窗子。

(46)隶使之:当作仆隶一样差使他们。

(47)屈:使之折腰钦佩。

(48)扼腕墓道:在墓前表示悲愤。扼腕,感情激动时用力握持自己的手腕。

(49)明死生之大:说明生和死的关系之重大。

(50)匹夫:老百姓。

(51)社稷:国家。

(52)冏(jiǒng)卿:太仆卿,官职名。

(53)因之吴公:吴默,字因之。

(54)太史:指翰林院修撰。

(55)文起文公:文震孟,字文起。

(56)孟长姚公:姚希孟,字孟长。

【译文】这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阉党逮捕时,为正义所激奋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吴郡贤士大夫向有关当局请示,就清理已废的魏阉生祠的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立碑,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够隆重呀!

这五人的牺牲,距离现在修墓安葬他们,为时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那班富贵之士和志得意满、官运亨通的人,他们患病而死,死了而埋没不足称道的,也太多了;何况乡间的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人光明显耀,是什么缘故呢?

我还记得周先生被逮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复社里那些品德可为读书人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行,哭声震动天地。阉党爪牙红衣马队按着剑把上前喝问道:“谁在替他哀哭?”大家再也不能忍受,就把他们打倒在地。这时以大中丞官衔作苏州巡抚的是魏阉的私党,周先生被捕是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对他痛恨到极点,于是趁他严厉地高声呵斥的时候,就呼叫着追打他。这巡抚躲到厕所里才逃脱了。不久,他以苏州老百姓暴动的罪名向朝廷诬告请示,追究这件事,处死了五人,他们名叫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杨、周文元,就是现在聚集埋在坟墓里的五个人。

然而,这五个人临刑的时候,神情昂然自若,喊着巡抚的名字骂他,谈笑着死去。被砍下的首级放在城上示众,脸色没有一点改变。有几位贤士大夫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了五个人的首级用匣子盛好,终于同尸身合在一起。所以现在的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

唉! 在魏阉乱政的时候,官僚们能够不改变自己的志节的,在全国这样广大的地域,又有几个呢?而这五个人生于民间,平素没有听到过诗书的教诲,却能为大义所激奋,踏上死地毫无反顾,这又是什么缘故呀?况且,当时假传的圣旨纷纷发出,株连同党的搜捕遍天下,终于因为我们苏州人民的发愤一击,阉党就不敢再有株连治罪的事了;魏阉也迟疑不决,害怕正义,篡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等到当今皇帝即位,就在路上上吊了,这不能说不是这五个人的功劳呀。

由此看来,那么,今天那班爵位显赫的官僚,一旦犯罪应受惩治,有的脱身逃跑,不能为远远近近的地方所收留,又有剪发为僧,闭门不出,或装疯出走,不知窜到什么地方去了的,他们这种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轻重之别到底怎么样呢? 因此,周蓼洲先生,他的忠义显扬于朝廷,赠赐的官爵谥号美好而高贵,死后非常荣耀;而这五个人也得以修建一座大坟重新安葬,在大堤之上立碑列出他们的姓名,凡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他们的坟墓时没有不跪拜流泪的,这实在是百代难逢的际遇呀! 不这样,假令这五个人保全他们的脑袋终老于家中,那么,虽然享尽他们的天然年寿,但人人都可以把他们当奴仆使唤,怎么能够使英雄豪杰们拜倒,在他们的墓道上紧握手腕,抒发他们那有志之士的悲愤呢!所以,我和同社的各位先生,惋惜这座坟墓只有一块石碑,就替他写了这篇碑记,并借以说明死生的重大意义,普通百姓对国家也有重要作用啊。

贤士大夫是:太仆卿吴因之先生,太史文文起先生,姚孟长先生。

字数:3699

李支舜 编著.中学生古诗古文阅读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第605-6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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