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审判活动
1983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斗争,迅速扭转社会治安的不正常状况。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年为期,一网打尽”的设想,组织三次战役,对 “七个方面”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给予严惩。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和统一部署下,1983年8月15日起,各级法院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通过审判,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至1987年, 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7 865件13 641人。“严打”斗争在较短期间内扭转了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局面, 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