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烟草
广西烟草分为晒烟与烤烟。而晒烟又有晒红烟与晒黄烟之分,烤烟也有春、冬烤烟之别。新中国成立前的1937年晒烟产量达到2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1949年种植面积0.9万公顷,产量0.79万吨。
新中国成立后,广西晒烟获得发展。1953年种植面积1.3万公顷,产量1.15万吨,比1949年分别增长44.44%和45.57%。1953年以后,先后在武鸣、平南、北流等县试种春烤烟成功,晒烟面积随着烤烟面积增加而逐年减少。1956年种植面积0.49万公顷,产量0.18万吨,到1979年种植面积仅有632公顷,产量670吨。在这段时间烤烟发展较快,1964年在桂东南地区利用冬闲稻田种植冬烤烟获得成功后,烤烟生产发展更快,1964年种植面积达6 460多公顷,产量4 580吨,比1963年分别增长1.33倍和1.08倍。1980年以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民有了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按照市场的需要选择作物品种,晒烟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80年种植晒烟面积3 476公顷,产量2954吨,比1979年分别增长4.5倍和3.41倍;1984年种植6 000公顷,产量5 935吨,比1980年分别增长72.61%和1.01倍。1982年种植冬烤烟面积3.12万公顷,产量4.36万吨,比1981年增长37.9%,比1978年增长7.9%,比1964年增长9.1倍。1983年起由于冬烤烟销路不畅,种植面积逐步减少,到1984年只有1万公顷,其中冬烤烟8 620公顷,产量1万吨。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调整种植业结构和有关经济政策,根据自然、气候条件,把种植冬烤烟为主,改为种植春烤烟为主,并因地制宜发展地方名晒烟;同时调整收购价格,其中一级烟叶收购价提高20.5%,适当集中种植烤烟,建立烤烟重点基地,有富川、钟山、平南、北流、玉林、博白、武鸣、陆川、灵山、上林等10个县(市),这些基地县(市)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占全自治区的70.4%和97.5%;此外,还积极推广良种,主要推广红花大金元、401、G28等良种,面积占92.35%,并普遍推广营养杯、地膜覆盖育苗、培育壮苗、大苗移栽、抹芽打杈等技术措施。1985年全自治区烟草种植面积1.75万公顷,产量2.02吨,比1984年增长20.02%。1986年由于烤烟价格偏低,农民种烟积极性不高,烟草生产下滑。1988年,自治区烟草公司采取择优布局原则,建立了31个烟草生产基地县,并采取扶持政策,给予合理补偿和优质优价收购,并大力推广G28、G140、NC89和红花大金元等良种,制订和推行烤烟生产的《十大技术规范》,促进了烟叶生产的发展。1988年种植烟叶面积2.11万公顷,因受灾实收面积1.67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7.1%,其中春烤烟种植1.76万公顷,实收1.47万公顷,增长57.1%。收购烟叶1.79万吨,比上年增长83.5%,其中春烤烟收购1.62万吨,增长87.7%;晒烟收购0.17万吨,增长95.8%。烟叶质量和等级有明显的提高,上中等烤烟分别占总收购量的43.7%和40.9%;烟农销售烟叶收入8 141万元,比上年增长2.6倍;烟叶税收2 225万元,增长1.6倍。1989年以后,烟叶生产获得持续发展。到1992年种植烟草面积4.31万公顷,产量6万吨,其中烤烟种植面积3.72万公顷,产量达到5.78万吨,每公顷产量1.55吨。
广西烟草生产分布面较广,其中以桂东南为烟草主要产区,产量较多的有钟山、富川、贺县、平南、北流、玉林、博白、陆川、灵山、武鸣等10个县(市)。由于地形、气候、土质的差异及加工方法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独特风味,驰名中外的名晒烟品种有武鸣的牛脷烟、平南的大安晒烟、贺县的大宁烟、武宣的朗村烟、岑溪的糯垌烟、临桂的良丰烟、隆安的方村烟、全州的红晒烟、柳江的拉堡烟、西林的八大河烟、横县的长孛黄烟等。这些晒烟叶及制品——生烟丝和熟烟丝(齐烟丝),远销上海、天津、香港、澳门、南洋和中东地区,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