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乡镇企业投入
广西改革开放前29年,财政对社队企业仅投入4 375.3万元,1978年社队企业总收入为7.98亿元。1979年以后,广西各级政府逐步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增强综合国力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制发了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走不拘形式多种结构多轮驱动的路子,集体、个体、联合体、股份合作制一齐上,同时大力增加财政投入,1979—1992年14年间共投入2.57亿元,1992年全自治区乡镇企业总收入达302亿元,比1978年的7.98亿元增长了36.84倍。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投入是逐年增加的,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5年间,对农业投入的总量、增幅逐年增加。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已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转向效益型农业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开发、海洋开发、区域优势规模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财政必须通过对农业资金管理的改革,通过无偿支持与有偿扶助相结合,贷款贴息,引资配套等措施,全方位筹措农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