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欧援青海省马铃薯发展项目
欧洲共同体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青海省马铃薯发展项目(ALA/94/10) 于1994年10月签订经济协议, 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项目期共6年, 2001年12月31日结束。 欧洲共同体援助310万ECU(欧洲货币单位), 相当于经济协议签订时的3 100万人民币, 中国政府配套2 250万人民币 (相当于225万ECU)。 项目实施单位是青海省农林科学院生物中心、湟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乐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民和县农作物脱毒中心。 1996—1997年从欧共体引进了中心计算机控制的全封闭、 全自动种薯生产温室病毒检测、网棚等生产设备及越野车4辆, 由国家专家组成的技术援助组到青海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 3个项目县建立了县级原种生产基地和20个乡级核心种薯站。1997年快速繁殖脱毒苗25万株, 生产脱毒微型薯17万粒, 原原种0.5公顷生产M0种薯8.4吨, 原种一代17.6公顷生产M1种种薯486吨, 原种二代125.5公顷生产M2种薯4 089吨。 项目县推广脱毒马铃薯12 333公顷, 平均亩产1.57吨, 每亩增产459千克。1998年该项目由科研转向推广,由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抽调专业干部重新组建了项目办公室,1999年全省推广脱毒马铃薯2.56万公顷占全省马铃薯播种面积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