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整工资制和供给制的比例,实行按劳分配,适当供给的办法 3.调整工资制和供给制的比例,实行按劳分配,适当供给的办法1958年,全省多数是以公社为单位统一分配的,公共积累占总收入的18.3%,社员分配部分,占总收入的41%,社员分配部分中,用于供给的部分,占61.4%。实行伙食供给制和粮食供给制的公社,占95.7%,当年人均收入49.48元。针对这个问题,1959年6月省委发出了《关于调整农村人民公社工资制和供给制的比例和调整公社食堂的指示》,要求各地根据中央夏收分配指示精神,继续调整1958年的分配比例,经过重新算账,1958年集体提留下降到占总收入的11.8%,社员分配部分,提高到占总收入的46.2%,供给部分占社员分配部分的比例下降到30%左右。 ☚ 2.纠正“一平二调”共产风 4.整顿公共食堂 ☛ 00016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