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稻田养鱼
旧中国稻田养鱼是广西淡水养鱼主要形式之一。以桂东北和桂东南较为普遍,年放养面积1.33万公顷,年产鱼约3 500—4 000吨。1938年稻田养鱼面积1.53万公顷,产量2 325吨。1949年,稻田养鱼面积3.27万公顷,产量600吨。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2年广西稻田养鱼面积曾达13万公顷,鱼产量6 000吨左右,占全自治区淡水养鱼总产量的24.7%。此后,由于水稻耕作改单季为双季,浅灌、晒田及施农药等技术措施与养鱼发生矛盾,稻田养鱼受到抑制。1954年稻田养鱼面积比1952年减少一半以上,1957年的产量下降到3 746吨。随后,由于对“以粮为纲”方针的片面理解的影响,在重粮轻鱼的思想指导下,把稻田养鱼当作资本主义来批判,使稻田养鱼产量在1965年降到1 890吨以后,到1980年又降到272吨,仅为1952年的4.5%。1981年以来,广西各级水产部门广泛宣传“稻鱼共生,各获其利”的理论,消除了发展稻田养鱼的主要思想障碍,较好地解决养鱼与种稻之间技术上的问题;进入90年代,推广垄稻沟鱼的新技术,即在田中开沟起垄,沟养鱼,垄种稻,并投饵施肥,每公顷可产鱼375—750公斤,每公顷增产稻谷5%—15%。1984年全自治区稻田养鱼面积从1980年的2万公顷增到3.07万公顷,鱼产量2 377吨,平均每公顷产73.5公斤。1993年全自治区稻田养鱼面积4.53万公顷,鱼产量1.1万吨,平均每公顷产24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