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教育
甘肃农村基础教育(即中小学教育)的原有基础是很薄弱的。1949年,全省66所普通中学,都办在县镇以上,农村无一所中学。7 299所小学, 乡村拥有6 984所, 占95.68%, 但条件极差。学龄儿童入学率仅为20.3%。农村没有一所幼儿园。
新中国成立17年, 甘肃基础教育曲折发展, 到1965年, 普通中学发展到250所, 乡村达95所, 占38%。在校学生107 667人,乡村20 080人,占18.65%。小学达到31 482所,乡、村30 375所,占96.48%。在校学生达到1 653 432人,其中乡、村1 309 216人, 占79.18%。学龄儿童入学率67.3%,农村62.9%。幼儿园140个,农村仅6个,入园儿童16 839人,乡、村仅有534人。
“文化大革命”10年,农村普通教育盲目冒进,脱离农村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严重影响了农业后备军的质量。到1976年,普通中学膨胀发展到3 389所,其中乡、村2 960所,占87.34%;在校学生796 170人, 乡村528 140人, 占66.34%。小学达到36 755所,乡村36 066所,占98.13%;在校生3 337 349人, 乡村2 980 888人, 占89.32%。学龄儿童入学率97.3%, 乡村97%。农村小学大多设了 “红幼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甘肃基础教育在办学方向、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上逐步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随后,甘肃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省普及小学教育提出了“全面规划,分类指导,分片解决问题,分期分批实现普及”的指导方针,小学教育开始走上稳步发展的路子。1983年, 省政府确定“普及小学教育是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随后的8年中进一步抓了以下几件工作:
❶调整小学附设的初中班。1979年,全省农村3 261所小学附设有初中班,学生31万,到1992年基本取消绝大多数附设的初中班;
❷调整学校布局,现基本达到乡有中心小学,行政村有完全小学,自然村办3年制初小(或完全小学),服务半径在3—5里;
❸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把小学办学的主动权交给乡、村;
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实行两条腿走路,仅1992年,全省多渠道集资40 639.6万元改善中小学条件, 使小学危房率由80年代的17.4%下降到1992年的3.79%,生均建筑面积由1979年的1.9平方米提高到3.19平方米,目前,小学向“六配套”发展;
❺整顿提高民办教师队伍。1978年,全省小学民办教师占71.7%,近年通过“关、转、辞、退、招”,1992年占小教的40%,待遇由15元提高到75元;
❻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制度, 到1992年有52个县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 占总县数的60%;
❼贯彻《义务教育法》。省人大1990年颁布了《甘肃省实施义务法办法》, 以法律保障了基础教育的地位,规划、教师、经费,社会职责及各级政府的职责,使基础教育走上了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从而促进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1992年,全省小学达到24 063所,教学点281个,在校学生247.12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3%,农村达到94.62%,幼儿入园率24%,52个县普及了普初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甘肃普通中学教育基础很弱,农村尤甚。1903年始有中学1所,至1946年发展到62所,15 430名学生。直到1949年,全省尚有20个县没有中学。1949年后,经过3年恢复,全省中学在校生到1952年达到19 325人,增长39%。“一五”末的1957年,全省中学发展到145所,在校生87 337人,教职工5 121人。与1952年相比,学校增1倍,学生增4倍,教工增3倍。到1965年,学校250所,在校生107 667人, 教职工8 699人。“文革”十年, 中学畸形膨胀,1976年,3 389校,79.6万在校生,比1965年增加了14.9倍。造成小学教师上调任中学教师,使初中大专以上的教师由1965年的83%降到1977年的21%,小学合格教师抽空,变成了中学不合格教师,造成了中小学两损伤, 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文革”后,甘肃中学教育通过大规模调整、改革,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 省政府作出了压缩高中,取消戴帽初中, 加强独立初中,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并采取了先办好24所重点高中,改革教学计划及学制,进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提高教师质量,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等一系列措施,使普通中学教育15年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到1992年,全省普通中学1 595所,其中,独立高中10所,完全中学461所,初中1 124所。在校生94万多人(高中184 684人,初中755 369人)。专任教师62 307人,(高中14 032人,初中48 275人),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42.8%,初中教师合格率54.1%。有11个县普及了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初中在校生农村占76%, 高中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