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别情况放权
针对旧体制权力过分集中于条条,集中于上层,条条权大责任小,块块权小责任大的问题,试点单位区别“双管”单位不同情况,采取五种类型的管理模式:
❶还权于镇。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如农科站、农机站、水利站、电管站、兽医站、农经站、工业公司等,原是镇办或民办公助单位,后被收归条条管理,改革后全部由乡镇管理;
❷还权于民。供销社、信用社本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后逐步转变为官办单位。改革中恢复其民办性质,实行民主管理;
❸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粮管所、食品站虽属国有商业企业,但与全镇农业生产密切联系,对地方依赖性很大,因此改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
❹放权于镇。财政所列入镇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实行以核实基数、收支挂钩、总额分成、超额分项分档分成为内容的财政包干体制;
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税务所、工商所、交管所、银行营业所等经济杠杆部门或管理执法单位,实行以条管理为主,条块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