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湖南省审计工作情况
全年全省共审计4717个单位,为上年的1.7倍,超过年计划88%。共查出违纪金额4.11亿元,应上缴财政1.31亿元,已入库8040万元。其中违纪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单位42个,查处万元以上贪污案12起,有关违纪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的6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4人。有关具体工作: 一是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对13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855万元,上缴财政897万元,国家审计署为此发了内部简报。二是组织对一个省辖市和四十个县 (市) 1985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其中发生赤字的县33个,赤字金额3130万元。查处违纪金额2347万元,核减赤字1055万元。省人大常委会、审计署、财政部肯定了这一做法。基建审计通过审计株洲市湘江大桥、煤制气两项工程后,有一项补列计划上马,一项缓建,压缩投资7535万元。三是全省有1308个部门、单位建立了内审机构,比上年增加一倍多。共审计683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796万元,影响效益问题的金额377万元。四是发简报、信息81期,被审计署、省政府采用转发21条。省级以上报纸、电台播发省审计系统的稿件30多篇,其中有25篇由省局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