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1931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931年 1931年1月《诗刊》于20日在上海创刊,由徐志摩等编辑。 2月“左联”作家柔石、殷夫、胡也频、冯铿和左翼文化工作者李伟森于7日被国民淞沪警备司令部秘密枪杀于上海龙华。 3月左翼文化人主办的《文艺新闻》周刊在上海创刊。 4月“左联”刊物《前哨》在上海秘密出版。创刊号为“纪念战死者专号”,发表“左联五烈士”传略及部分遗作,还载有鲁迅的《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者的血》等文。 6月瞿秋白来上海养病,参加“左联”的领导工作。 7月鲁迅在上海社会科学研究会上演讲《上海文艺之一瞥》,发表于《文艺新闻》第20、21期。 8月《文学导报》1卷3期发表《革命作家国际联盟为国民党屠杀中国革命作家宣言》。 9月“九一八”事变爆发。“左联”发表《告国际无产阶级及劳动民众的文化组织书》,抗议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 10月鲁迅发表《“民族主义文学”的任务和命运》(《文学导报》1卷6、7期合刊)。 11月“左联”发表《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新任务》(《文学导报》1卷8期)。 12月“左联”机关刊物《十字街头》在上海创刊,由鲁迅、冯雪峰等编辑。 ☚ 1930年 1932年 ☛ 1931年 1931年1月杨守愚发表短篇小说《过年》(《台湾新民报》)。 5月赖和发表短篇小说《可怜她死了》(《台湾新民报》)。 6月台湾文艺作家协会成立,有日本及我国台湾作家39人。 7月郭秋生发表《建设台湾话文一提案》(7日《台湾新闻》)。 8月郭秋生发表文章,继续申论“建设台湾白话文”的意见(29日《台湾新民报》)。 9月朱点人等人在台南出版文学刊物《反普特刊》。该刊以提倡民族文化、反对封建迷信陋习为宗旨。 10月赖和发表诗作《低气压的山顶》(《台湾新民报》第383号)。 ☚ 1930年 1931年 ☛ 1931年 1931年“台湾文化协会”的活动被迫完全停止。 ☚ 1931年 1932年 ☛ 梦家诗集/相思集/在旅途中/海夜上/马路上/诗琴响了/缘溪/爱的三部曲/樱花时节/游子的哀歌/猛虎集/桃色三三曲/波浪/蝶的舞蹈/淞渱集/时代祭/紫烟/梦乡曲/霜/打鱼 ☚ 寄诗魂 梦家诗集 ☛ 散文甲选/缘缘堂随笔/黑猫与羔羊/给女人们/云鸥情书集/倚枕日记/中学生日记/中学生游记/未完集/鸟与文学/今津纪游/宿莽/菩提珠/青春散记/小朋友随笔/落寞之笑/当代文粹/看月楼书信/青年集/所思/樱花时节/伏流/莫斯科印象记/幸运之连索/从文学到恋爱/南归/脚步集/茶话集/素描/巴黎游记/秋/现代中国散文选/回家/涛语/生活之味精/艺术与生活/成功之路/予且随笔/恋人书简 ☚ 灰梦 散文甲选 ☛ 1931年数学哥德尔[奥]证明了包含数论的公理化数学体系的不完备性,即哥德尔定理,引起数学界和哲学界重大反响。 物理学威尔逊[英]提出半导体能带模型的量子理论。 化学弗里德里希·贝琴斯[德]和卡尔·波斯[德]因发明了合成氨和水煤气的高压技术,同被授予诺贝尔化学奖。 天文学李奥[法]发明日冕仪。 地学斯里费尔和维尔德[美]推测地球形成时大气成分为水、氨、甲烷和氢等。桑斯威特[美]根据降水和蒸发指数进行气候分类。 生物学温道斯[德]成功合成维生素D。 医学迈尔霍夫[美]阐明肌肉收缩过程中糖元和乳酸的循环性转换,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工程技术E.罗斯卡和R.鲁登伯格[德]制成第一台粗糙的电子显微镜。 1931年中华民国20年·辛未数学萧文灿连续发表文章,系统介绍集合论。 化学侯德榜发表专著《制碱》,初版就被世界化学界认为是用英文写成的制碱专著的首创。 地学气象研究所先后在山东泰山玉皇顶(后改设日观峰)与四川峨嵋山千佛顶设立高山测候站。 生物学蔡翘研究麻醉剂对蛙趾单条神经纤维动作电位传导的影响,研究结果发表于该年的 《英国生理学杂志》。 农学中央农业实验所在南京开始筹建,次年正式成立。为中国最高农业研究机构。 医学林可胜与徐丰彦发表对颈动脉窦压力感受性反射的研究结果,提出 “弥散性血管张力反射”概念。 工程技术中法合办欧亚航空公司成立于上海,开辟多条国内航线。 1931年中华民国20年·辛未文化叶青提出“哲学消灭论”,强调哲学与科学对立。 政法1月7日,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于上海召开,以王明的《两条路线》为政治纲领,由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开始统治党中央。 军事4月1日,蒋介石调集20万兵力,以何应钦为总司令,采取“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战略,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二次“围剿”。 经济1月7日,南京国民政府裁撤厘金,开办统税。 其他6月11日,国民党政府统计公布,全国人口为4.74亿人。 1931年文化瑞典抒情诗人埃里克·阿克塞尔·卡尔费尔德获诺贝尔文学奖。 政法3月5日,印度甘地与英国欧文签订《德里协定》,同意暂停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并允诺出席第二次伦敦圆桌会议。 经济法国率先实行限额制度,以对付经济危机。 1931(民国二十年)1月1日1927年7月20日和1928年12月国民政府两次决定裁厘加税都失败了。1930年10月11日,行政院公布实施裁厘训令,决定务必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在全国实行裁厘。各省表示拥护,并采取行动,撤销了不少通过税。在裁厘的同时,撤销了江海、津海、山海等50里外常关14处,凤阳、临清、淮安等内地关13处。同年6月1日,对江海、津海、九江等50里内常关也一并裁撤。据财政部测算,实行裁厘后,每年减少的税收(厘金、常关税、复进口税、子口税、铁路货捐、邮包税) 达9 936万元。“这一改良效果之好,大大超出预料之外”。但厘金是各省财政收入之大宗,湖南、浙江、贵州、绥远、汉口等省市在向国民政府表示决定裁厘的同时,又表示 “财源告匮,顿失固有大宗税收,万分困窘”; “黔省财政支绌,裁厘本具万难”。所以,当时没有也不可能铲除所有的通过税。贵州裁厘后,立即举办特种消费税。安徽的财政厅厅长提议对出口米、杂粮征税,“并分设多卡,无异变相厘金,省府已通过实行”。(180,286-334页; 340,324页;371,439页) 1月海军部将福建船政局的制造飞机处归并于江南造船所。飞机处并入江南厂后,生产过侦察机和教练机。抗战开始后,飞机处由上海迁内地,改属航空委员会,与江南厂脱离关系。(339,193页; 338,372页) 2月1日国民政府开始征收棉纱、火柴、水泥统税。棉纱税率分两级: 23支以下者(粗纱) 每包(重在317斤以内者) 征8.58元,23支以上者(细纱) 每包征11.625元。此种分级,过于简单,有利于主要生产细纱之日厂,而不利于主要生产粗纱之华厂(301,219页;131,240、241-242页)。火柴税率,以安全火柴为例,甲、乙、丙三级每箱分别征税5元、7.5元、10元,1933年提高到13.5元、17.4元、21元。1937年4月再次提高到15.6元、20.1元、24元。水泥征税,1926年,每桶约合法币0.23元,1931年增至每桶0.6元,1933年12月增至每桶1.2元,1937年4月再增至每桶1.5元。(134,164、250、78-79页) 2月1930年2月,中德签订 《欧亚航空邮运合同》,双方派员筹组欧亚航空公司。1931年2月,欧亚航空公司成立,资本300万元,不久增为510万元,中国负担2/3。“此三分之二的半数,由德方按年息7厘垫借”。业务行政为华方主权,技术方面 “暂由德方负责,但以三年为限”。原拟开辟三条自上海至欧洲的航线,实际只开辟了上海——兰州线(1932年一度通航至迪化,后因新疆政局变化,停)、北平——广州线(后改为北平——郑州线)、兰州——包头线。“到1936年时,一个人能在8小时从北平飞往广东,从上海直飞新疆西部的塔城。”(徐雪寒: 《列强在华的航空争霸战》,载中国经济情报社编: 《中国经济论文集》,2集,上海生活书店,1935年12月,264页;129,上篇,3章,36-37页;410,76、90页;371,362-363页)。1937年8月,欧亚航空公司迁西安,12月迁昆明,1938年1月,在重庆设航空站。(420,270-271页) 3月1日1927年春,成立重庆自来水公司筹备处。1930年,向德国西门子公司订购的机器运抵重庆。同年冬,工程大体完成。共耗资400余万元,于是日开始供水。嘉陵江河水沙重,该项机器无避沙设备,以致设备安装后供水营业不到一年,吸水机件即被磨损破坏,不得不停水修配。经交涉,西门子公司同意赔偿两部机器。拖到1937年10月才正式成立重庆市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确定资本额为200万元。(《重庆工商史料》,2辑,200-204页) 3月11日缫丝业的资本额都比较小。1930年左右,上海缫丝工业平均每厂资本不过25 000两,资金周转主要依赖银钱业的贷款。1930年年底,估计上海缫丝工业向银钱业的借款达3 000万元,大量丝、茧抵押在银钱业中。1931年2月,丝价突然直泻,而且持续低落,借款利息却越积越多。缫丝业靠出卖生丝无力回赎被抵押的丝、茧,更无力收购春茧,致使整个缫丝工业搁浅,连带影响了银钱业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金融危机。后经丝厂、银钱两业负责人协议由丝厂承担每担亏损1/3(100元),银钱业减让1/3(100元),其余1/3要求国民党政府救济。国民政府考虑到缫丝工业搁浅不仅会引发金融危机,还会影响对外贸易的逆差,遂于是日公布 《江浙蚕丝公债条例》(4月25日修正,6月29日再修正),发行江浙丝业公债800万元。除200万元拨作中央农业实验所基金,用以改良蚕桑外,其余600万元贷给丝厂,按各厂车位分配,每部丝车得领公债80元。当时江浙沪等地合共4万余部丝车,共约发出400万元,其余200万元指定贷给丝厂作为改进缫丝机器设备之用。此公债以江浙两省黄白丝出口时每担附征特税30元为还本付息基金。实际上每厂所领公债是以车数为标准,而征收的特税是以出口丝为标准,势必造成继续开工的厂商代负停工各厂还债之义务,很不公允。后经厂商呈准财政部于1932年5月18日起在免征出口税的同时停止征收特税,这笔债款也就不了了之。(333,343-346页; 124,201-202页;181,86-87页) 3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 《银行法》。银行的业务为收受存款及放款、票据贴现、汇兑或押汇。“营前项业务之一而不称银行者视同银行”(第一条)。这就把钱庄纳入了银行范围。不承认钱庄传统的合伙组织。“非公司而经营第一条业务者,应于本法施行后三年内变更为公司之组织”。“无限责任组织之银行应于其出资总额外照实收资本缴纳20%现金为保证金,存储中央银行”。此项 “保证金非呈请财政部核准,不得提取”。钱庄都是无限责任组织,所以此法遭到了钱庄的竭力反对,未能实行。(182,12-19页;126,205页) 3月国民政府铁道部决定恢复铁路联运。参加的有京汉、道清、京绥、京奉、津浦、沪杭甬、沪宁、正太、陇海、胶济10条线路。同时决定由有联运可能的国有各路与国营招商局协议订约,实行水陆联运。(329,458页) 4月1日因查出安徽当涂益华铁矿(1920年6月倪嗣冲等开设,资本50万元) 有前安徽督军倪嗣冲及其子倪幼丹股本甚多,1928年国民政府乃决定没收倪嗣冲和倪幼丹的股本,改为官商合办。是日正式成立公司。股本仍为50万元,官股占30万元,商股20万元。“该矿自实业部没收以来,因矿砂停售,周转不灵,一直停顿。”(《近代史资料》 58号,208页; 《第五次中国矿业纪要》,461页; 《民国档案》1988年第3期,61-62页) 4月23日中国与挪威政府换文,挪威同意在华盛顿会议参与国放弃领事裁判权时,也同样放弃这一特权。(103,846页) 4月申新九厂开工。申新九厂系由中国第一家机器纺织工厂——上海机器织布局演变而来。1893年机器织布局毁于火后,易名 “华盛纺织总局”,成为盛宣怀的私产。以后两次改名,1913年改名为三新纱厂,有纱锭69 000枚,线锭600枚,布机1 000台。1931年荣宗敬以低价收买除地皮以外的全部厂房机器,改名为申新九厂。(131,249-252页) 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与华洋义赈会订立合同,上海银行以2万元贷与华洋义赈会,由华洋义赈会贷与河北农村合作社。此为城市商业资本流入农村之始。华洋义赈会觉得不敷分配,1932年重新修订合同,增至5万元。这些贷款全部按时收回,上海银行的初步尝试成功了(153,587页;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30页; 《民国档案》2003年第1期,40页)。1933年1月,上海银行设立农村合作贷款部。是年放款102万元。1935年农业放款608万余元。(185,360页) 5月4日国民政府以颇为强硬的口气发表宣言,同日公布 《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 12条,其第2条规定: “外国人应受中国各级司法法院之管辖”。条例定于1932年1月1日起实行。舆论当即指出,这只是 “对内宣传”而已,只是一种姿态; 英、美等国也并不真把宣言和条例当回事。“九一八”事变后,1931年12月29日下令暂缓施行。(邱祖铭: 《领事裁判权之取消》; 李育民: 《中国废约史》,815-828页) 5月7日近代中国的出口税则初订于1843年,与进口税则合在一起,通称 “海关税则”。大多数为从量税。出口货未列载于税则的,“按价值若干,每百两抽银五两”,即所谓 “值百抽五”。但在实际规定的税则中均为从量税。从1926年起,对出洋土货,以 “内地税”名称,加征2.5%的附加税。是日公布 《国定出口税则》,6月1日实施。一律取消出洋土货加征的附加税。从量税大多为5%,从价税大多为7.5%。(340,326页;371,52页) 对于出口国内各通商口岸的土货,倘由普通航海章程行驶的轮船装载,仍然继续征税,改称转口税。所谓转口税,“即系由此口出口至彼口之税”。(319,838页) 5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新《盐法》。主要内容有两点: 一、“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所有基于引商、包商、官运商销及其他类似制度之一切法令一律废止”。二、统一税率。“食盐每100公斤一律征国币5元,不得重征或附加”。渔盐税每100公斤征税0.3元,工业用盐、农业用盐一律免税。新 《盐法》规定以资本主义的自由贸易制度取代封建性的垄断制度,确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南京政府的利益却是和引岸专商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新 《盐法》 的命运可想而知,它规定 “本法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这就使新 《盐法》 何时施行成了未知数。直到抗战爆发,它始终只是一纸空文。(180,185-189页;382,173-182页; 王方中:《1927—1937年间的中国盐务与盐法改革的流产》,载彭泽益等主编: 《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 5月实业部颁布 《小工业及手工业奖励规则》,“凡出品优良者,给予资金、奖励、奖章以及匾额”,受奖者有30余起。(周春: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物价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99页) 6月1日国民政府发行 “民国二十年统税短期库券”8 000万元,月息8厘,“指定以财政部统税署征收卷烟税余款及棉纱、麦粉等税为应付本息基金。”(124,204-205页;181,90-91页) 6月10日实业部制定 《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对于工业上之物品或方法首先发明者,给以专利十年或五年之奖励。(183,82页) 6月20日国民政府颁发《营业税法》。“营业税为地方收入。凡在各省及直隶行政院之市内营业者,除向中央缴纳出厂税之工厂,或缴纳收益税之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之银行外,均应完纳营业税”。营业税率分三种课税标准。以营业总收入额为标准者,征收2‰~10‰; 以营业资本额为标准者,征收4‰~20‰; 以营业纯收益为标准者,征收2%~10%(180,426-427页)。营业税是裁厘后为弥补地方库收不足而开征的。营业税为原有牙税、当税、屠宰税的扩大,系对地方商业、手工业以营业总收入额或营业资本额为课征标准的新税目。(340,324页;385,170页; 杨荫溥: 《民国财政史》,80页)。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因陷于割据状态,开征稍缓。甘肃、宁夏、青海、西康等边远省份,商业素欠发达,亦暂不举办。《营业税法》第9条规定: “营业税应由纳税者向征收机关直接缴纳,不得由他人承揽包办”,但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营业税一直由工商团体(商会、同业公会) 代征代缴,直至包征包缴。(魏文享: 《工商团体与南京政府时期之营业税包征制》,载 《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6期)。但至少在浙江,营业税是由营业税局、税务处、稽征所等直接征收。见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2期,61页) 6月1928年筹建于广州西村的广东省营士敏土厂建成试产,机器设备购自丹麦史密芝公司。此厂成立后,将1909年投产的广州河南的士敏土厂改为西村厂的分厂。1931—1932年,广东每年进口水泥2 430万元,此厂建成后,进口减至630万元。(384,22页;肖自力: 《陈济棠》,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319、332-333页) 7月1日为了抵制日货水泥的倾销,上海华商、启新、中国三家水泥厂签订为期一年的联营合同,内容是协定销数、协定售价、划定联业区域、限制扩充或添加机器、联合对外。(133,219-221页) 7月28日中法签订 《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规定法租界内 “所称会审公廨以及有关系之一切章程及惯例,概行废止”。中国政府在上海法租界设置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分院各一所,中国法律适用于各该法院。8月1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及上海特区地方法院正式成立。(103,848-849页; 140(二),144页;316,157-158页) 7—9月长江、淮河流域发生大水灾。灾情最为严重的是苏、皖、鄂、湘、赣、浙、豫、鲁等省。据国民政府对上述8省的调查,受灾面积14 170万亩,占8省耕地面积的26%; 受灾农户858万户,占8省农户总数的26%; 农产损失45 669万元,其中水稻损失35 768万元,占农产损失总额的78.32%(陶直夫 [钱俊瑞]:《1931年大水灾中中国农村经济的破产》,载 《新创造》 1卷2期)。武汉三镇、九江、芜湖、南京、扬州等城市相继被淹,损失惨重。这次水灾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8月1日国民政府发行 “民国二十年盐税短期库券”8 000万元,月息8厘,“指定以国库征收之盐税为基金……备付到期本息”。(181,93页;124,206-207页) 9月1日中国银行大阪分行开幕。(387,110页) 9月11日国民政府发行赈灾公债8 000万元,年息8厘。因 “九一八”事变发生,实际只发行3 000万元,但也推销困难。(181,94-95页;124,207-208页) 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实施蓄谋已久的武装侵略中国东北的计划。是日,关东军突然袭击我东北军驻地北大营和沈阳城。9月19日晨,侵占沈阳。同日,侵占长春。9月21日,占领吉林。11月19日,占领齐齐哈尔。1932年1月3日,占领锦州。2月5日,占领哈尔滨。由于国民党政府执行不抵抗政策,4个月18天后,东北三省全部沦陷。(376,上卷,74-94页) 9月21日英国宣布停止黄金兑现,禁止黄金出口,被迫放弃金本位制度。同年12月,英镑汇率跌到1英磅兑换3.25美元的最低点,即比原来的平均价低30%以上。(373,368页; 宋则行、樊亢主编: 《世界经济史(修订版)》,中卷,133、226页) 9月25日中国财政部以救济水灾的名义,与美国农业部商定借美麦45万吨。9月25日,双方商定条款8项。“卖主有代以麦粉之权,但麦粉数量至多不得逾总数之半”。此项麦价共921万余美元,作为对华贷款,年利4厘,定于1934、1935、1936年年底分三期还清,指定关税五厘水灾附加税作为担保。麦、粉在美、沪间运费,由中国负担,且须预先支付。如其他条件相等,应优先使用美国船舶运输。因美国商船运费昂贵,国民政府不得不改租英国、瑞典、挪威船只,但运费仍高达1 254 552美元,占整个借款的14%以上。由于美国面粉厂厂主施加压力,这笔贷款差不多有一半用面粉支付。美国的过剩面粉找到了出路,但面粉在中国销售市场并无出路。这笔贷款使美国本来跌价也难推销的大量存麦卖出了国际市场上所没有的高价。每担小麦到了上海,加上运费和保险费,要合银元8元多,比当时上海本麦市价高出30%。这笔贷款在救灾中发挥的作用甚微,而对农业生产的打击却不小。“查近年来农村破产,其故不止一端,而实以洋米洋麦输入太多为最大之原因。前年(1931) 水灾,政府借美麦赈济,惜其漫无限制,借数太多,以致各乡各镇赈麦赈粉到处充斥,贬价求售,无人过问,迄今皖省内地,仍有昔年之赈麦余存。灾民虽得赈于一时,非灾区因此反受谷贱之害,亦等于被灾”。仅仅921万美元的借款,一直拖到1942年才还清,使中国长期背着外债包袱。(371,425页; 131,369-370页; 373,311-325页; 181,262-264、242页) 9月因连年亏损,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亏蚀资本299万余元,只余资本1 200余万元,照1929年颁布之《公司法》第171条,公司必须赚回已亏之290余万元及前时之固定公积100余万元之后,方能开派股息(参看183,26页)。为了能分点股息,公司股本从1 500万港元减为通用银元1 125万元,每股从20港元减为15通用银元。(148,142页) 10月16日国民政府发行金融短期公债8 000万元,年息8厘,指定在庚子赔款德国部分除已指定担保之各项内债基金外,所有余款充本公债基金之用。(181,95-96页;124,209-210页) 10月为了收回引水管理权,财政部和交通部在删改1929年拟定的 《各口领港暂行办法》 的基础上形成了 《中华民国各口引水暂行章程》,于是日上呈。章程规定引航员的国籍要求,须为 “中华民国人民,年龄在25岁以上、45岁以下者”。引水主管机关为沿海及长江下游的 “引水管理委员会”。凡是本区域内之管理引水细则、划分引水界限、规定引水人并引水学员额及其费用等,均由委员会拟定,并呈财政部分咨关系各部核办。合格引水人的任用、监督,引水人控告他人,统由引水管理委员会议决处理之。委员会对引水人有执行惩戒处分、停止其职务或罚金或撤销其执照的权力; 被惩戒人有不服者,得请求复审,但由财政部会同裁决之。《章程》 上呈时,正值 “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无力顾及,此事被搁置下来。(319,662-663页) 11月上海纬通纱厂(创办于1921年,资本120万元,有纱锭24 500枚) 于1931年2月宣告清理停业。是月永安纱厂与纬通资本家合组纬通合记股份有限公司,永纱资本家以60万元的原始投资控制了纬通纱厂。1933年,纬通原来的资本家将所占半数股份也让给了永纱,整个企业遂为永纱所兼并。抗战胜利后,改名为永安五厂。(368,114-115页) 12月1日—1932年江淮大水灾后,国民政府以救灾为名,命令征收救灾附加税。凡按海关税则征收的进出口税及转口税均应征收,税率自1931年12月1日至1932年7月底止为10%,专为救灾赈款之用。1932年8月1日起改为正税的5%,专为偿还长江水灾所借的美麦借款的本息之用。为救济财政困难,自8月1日起,另外征收一种关税附加税,税率5%,以一年为期。两者相加,附加税税率仍为10%。(371,426页; 373,319页; 340,325、326页) 12月17日日本放弃金本位,1932年7月实行外汇管理。(373,368页; 《世界经济史》,中卷,227页) 12月21日财政部公布 《征收啤酒税暂行章程》。“啤酒税由本部印花烟酒税处直接征收,一次征足,不再重征”。“啤酒税率暂定为按值征20%。”(180,366-368页) 1931年丁颖教授育成我国第一个野生稻与栽培稻的杂交稻种——中山一号。丁颖教授还在广东所产早银粘与印度野生稻杂交后代中选出1 400粒的千粒穗。只是因为当地耕作水平落后,生产价值不大而搁置,这一结果曾引起东南亚稻作界的极大关注。(《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51、49页) 9月25日“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命令中国、交通两行的沈阳分行不准营业。经中行总经理张嘉璈与关东军司令本庄繁等交涉,中行沈阳分行于是日启封,恢复营业。(212,420页) 10月11日日寇夺取1925年由东北地方当局建立的官商合办公司修建的沈(奉天)海(龙) 铁路。是日成立沈海铁路保安维持会,“承担本路的业务恢复工作。”(155,1113 -1115页) 10月23日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下,改组原东北交通委员会,成立新的东北交通委员会,“统辖管理东北四省交通行政事项”。实权完全操于日本顾问之手。伪满政权成立之后,该委员会变成伪满国务院的交通部。(122,697-699页;155,1112页) 11月1日根据日本侵略者的安排,伪吉林省政府与满铁会社签订吉长(1912年完工)、吉敦(1928年完工) 铁路借款及经营合同。两路合并,向满铁借款3 630万元。借款期限50年,期限未满以前,不得全部还清。以本铁路现在及将来一切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一切收入为担保。在借款未还清前,委托满铁经营一切。(155,1123、1125、1126页) 11月28日伪吉林省省长与满铁总裁签订合同,将1927年由吉林省当局自行建造、1929年完工的吉海铁路委托满铁经营。(155,1130-1131页) 1931年 1931年1月1日国民政府实行裁撤厘金,开征统税。 同日国民政府公布 《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与《政治犯大赦条例》。 11日胡汉民召集国民会议方案起草委员会开会,审查 《国民会议组织法》。 13日国民政府特派调解桂局代表、广西善后会办伍廷芳向张发奎、李宗仁、白崇禧当面传达中央意见,要求桂方限期通电服从中央,否则将以武力解决。 17日国民党特务机关在上海逮捕左联成员李求实、胡也频、柔石、冯铿、殷夫,并于2月7日将他们杀害,实行文化 “围剿”。 18日宋哲元等电国民党中央,表示服从中央,接受编遣。 19日国民党中执会通令各地党部,限期组成各种人民团体。 20日蒋介石限令“剿共”各军两个月内将湘赣红军肃清。 29日蒋介石令何应钦以湘鄂赣闽四省剿共司令名义代理总司令职权。2月10日,何应钦就任南昌行营主任,布置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二次 “围剿”。 31日国民政府公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3月13日开始正式实施。 2月7日国民政府令刘湘为四川善后督办,所有四川各军归刘湘全权编遣。 8日蒋介石邀中苏会议中方全权代表莫德惠商洽对苏方针。 16日国民政府监察院正式成立,于右任为院长。 17日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总事务所成立,戴传贤为主任。 18日国民党中政会讨论外交部长王正廷关于撤销领事裁判权问题的报告,决议由外交部与英、法两国交涉,由驻美公使伍朝枢与美接洽,务求短期内解决。 同日蒋介石武汉行营召开 “剿共”会议,通过“剿共”、“绥靖” 多项决议案。 28日蒋介石因约法问题与胡汉民矛盾激化,在南京将胡软禁于小汤山,宁粤分裂自此开始。 同日立法院通过 《银行法》。 3月2日国民党中常会开临时会议,通过蒋介石所提召开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案》,推吴稚晖等11人为约法起草委员,并免去胡汉民国民政府委员、立法院长本兼各职,选任林森为立法院长,邵元冲为副院长。 11日国民党中政会决议: 设立警察总监掌全国警政。同日,国民政府特任吴铁城为警察总监。 19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 推戴传贤、刘芦隐、邵元冲、邵力子起草国民会议组织法,通过《各级党部党务工作考核办法》。 同日何应钦下达进攻红军总攻击令。 2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严令湘、鄂、皖、豫、赣、浙、闽七省,限8月1日前完成民团及保甲组织。 4月1日蒋介石共纠集20万兵力,以何应钦为总司令,开始对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二次 “围剿”。 3日国民党中政会拟定“缩小省区计划”,全国分为70余省。 24日国民政府公布 《国民会议组织法》。 25日立法院通过《公务人员任用法》及其《施行法》。 29日中苏在莫斯科举行第五次会议,讨论中东路赎路问题。 5月1日汪兆铭通电国民党海内外各党部,称蒋介石祸党祸国暴横日甚。 1日—2日国民党中执会召开临时全体会议,蒋介石在开幕词中鼓吹法西斯主义。全会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草案》,《确定教育设施之趋向案》 及《六年期内实业建设程序案》等。 3日广州第八路军总指挥陈济棠偕所属各将领联名通电要求蒋介石引退。 4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敦劝胡汉民出席国民会议。 5日国民会议在南京举行。12日会议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3日会议通过《接受孙总理遗教案》《确定教育设施之趋向案》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宣言案》等案;14日通过《实业建设程序案》《剿灭赤匪报告案》 等案; 17日,会议发表宣言。 11日粤桂第四集团总司令李宗仁及白崇禧、张发奎、李品仙等通电讨蒋。 19日国民党中执会发表 《告全国同胞书》,略谓对内消灭红军、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是今后两大主要任务。 23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张继赴粤调停宁粤冲突。 25日唐绍仪、古应芬、林森、许崇智、陈济棠、李宗仁、陈友仁、陈策、李文范等在广州联名通电,要求蒋介石于24小时内下野。孙科另电蒋介石,附和唐等主张。 27日唐绍仪、汪兆铭、孙科等28名原国民党中执委员、中监委员在广州成立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 28日广州国民政府成立。 29日国民党军队对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二次 “围剿” 以失败告终。 6月2日国民党中政会议定开除邓泽如、古应芬、林森、孙科等党籍,下令通缉。 5日广州国民政府任命许崇智、陈济棠、李宗仁、唐生智为军事委员会常委。 6日蒋介石亲赴江西“督剿”,并发表《告全国将士书》,称 “赤祸” 是中国 “最大祸患”。 8日国民政府公布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 与 《公务员惩戒法》。 11日蒋介石在总司令部下设党务及政治两委员会,以程天放、曹浩森分任委员长。 13日国民党在南京召开三届五中全会,讨论“剿共” 及处理广州事变方针。 17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推定蒋介石为主席。 19日蒋介石辞教育部长兼职,以李书华署理。 21日蒋介石离南京赴南昌,亲自组织对江西中央苏区实行第三次 “围剿”。 7月2日日本制造成宝山事件。 同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一) 修正国民党入党手续;(二) 通过《党旗、国旗之制造及使用办法》。各单位、各团体均得悬挂党旗、国旗,党旗居右,国旗居左,中间挂孙中山遗像。 20日石友三在河北石家庄通电广州国民政府及吴佩孚、阎锡山、冯玉祥等,声明公开反对蒋介石、张学良。24日,南京国民政府下令通缉石友三。 23日蒋介石在南昌行营发表 《告全国同胞通电》,首次提出 “攘外必先安内” 的方针。 25日国民政府特派许世英为九人组成的赈务委员会委员长。 27日国民党中央军和东北军分南北两路对石友三部发动总攻击。8月8日,石友三战败,通电下野。 8月4日蒋介石在南昌电国民党中央,坚持 “安内可以攘外”。 13日宋庆龄由柏林归国抵上海。同年,南京政府、广州政府曾屡电宋,请回国参与政事。但宋均不予答复。 15日长江下游发生61年来特大水灾,国民政府成立救济水灾委员会。 17日邓演达在上海被捕。11月29日蒋介石密令将邓杀害于南京。 20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 侨务委员会改隶国民政府,任吴铁城为委员长。 22日蒋介石离南京赴南昌继续 “督剿” 红军,宣称在三个月内 “肃清” 江西红军。 26日立法院讨论赈济水灾,灾区已扩至17省,贫民增至1亿,决议发行赈灾公债8000万元。 9月1日蒋介石在汉口发出 “弭乱救灾” 通电。 11日南京国民政府通令东北边防军: “遇有日军寻衅,务须慎重,避免冲突。” 13日粤桂军与唐生智军进攻湖南。同日,在衡阳城下与顾祝同部激战。 18日九一八事变爆发。 同日蒋介石乘“永绥”舰离南京赴赣再次督师“围剿” 红军。 19日国民党中执会通电全国各党部,谓日军突出重兵侵占沈阳、营口、长春、安东等地,呼吁全党团结一致,除“赤匪”必须根除外,必须一心一德充实政府实力,努力救国。 同日张学良在北平电国民政府并通电全国,报告日军占领沈阳情形,略称已严令沈阳近郊各部“力持镇静,不得抵抗”。 同日国民政府驻国联代表施肇基将东北事件报告国联,请主持公道。 20日国民党中执会电请广东方面放弃反蒋,共赴国难。 21日蒋介石自赣回南京,召集国民党在京中委讨论时局及应付日本侵略办法,议定在军事上不抵抗,在外交上不屈服,与粤方停止军事行动,敦促胡汉民即日视事。 同日广州国民政府通电全国促蒋下野,另组统一的国民政府,一致抗日。20日,粤方因日军侵占东北,已停止入湘军事行动。 同日国民党军对江西中央苏区的第三次 “围剿” 以失败告终。 22日南京全体国民党员举行抗日救国大会,蒋介石在会上演说,谓对日侵略“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判决”。 23日国联理事会决议: 劝告中日双方退兵。 同日国民政府发表 《告全国国民书》。 24日北平20万人举行抗日救国大会,要求对日宣战,收复失地。南京学生捣毁外交部,击伤外交部长王正廷。 29日蒋介石在南京对请愿大学生声称,政府为应付学生请愿,分散政府精力,影响政府政治与外交之筹划,要求学生返校或从军。 30日国民政府任命陈铭枢为京沪卫戍总司令,兼代淞沪警备司令。 10月3日国民政府令: 阎锡山免于通缉,外交部长王正廷准予辞职,特任施肇基为外交部长。 5日广州非常会议讨论宁粤和议,同意在沪召开和平会议,要求宁方先释放胡汉民、李济深。 12日国民政府任命马占山代理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14日胡汉民离南京赴上海,筹备宁粤和谈会议,陈铭枢、吴铁城、张静江偕行。 15日广州非常会议决议: 派汪兆铭、孙科、邓泽如、古应芬、李文范五委员偕同宁方代表蔡元培、张继赴沪议和。陈济棠、李宗仁留粤主持政务。 19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凡本党同志自第二届第四次全体会议以后因政治关系开除党籍者,一律恢复党籍,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时提请追认”。 21日汪兆铭等粤方代表到达上海。 22日蒋介石由南京飞抵上海,同汪兆铭、胡汉民在上海孙科住宅会谈。双方议定先在外交方面取得一致,以利共赴国难。同日,蒋介石飞返南京。 27日宁粤和谈会议在上海举行预备会议。 29日张学良奉蒋介石电召飞抵南京,面商东北外交、军事等问题。 11月7日国民党宁粤和平会议在上海经七次会议讨论后结束。双方议定各自在南京、广州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双方一切提案均交在南京举行之四届一中全会处理。同时改组政府,南京政府改组后,广州政府取消。 9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在南京开临时会议,通过恢复汪兆铭等348人党籍。10日会议通过《改进宣传方针案》。11日通过《改进中央党部组织案》及 《推进地方自治》 等案后闭幕。 12日宁方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举行。 18日粤方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孙科任主席。 26日国民政府向国联提议划锦州为中立区,12月4日,国民政府因全国人民反对,被迫取消此提议。 28日国民政府任命顾维钧为外交部长。 同日胡汉民、伍朝枢自上海到香港,转赴广州。 12月1日粤方国民党四全大会通过胡汉民所提调解粤方大会内部分裂办法。 3日粤方四全大会退席代表在上海继续开会,并选出新中央委员十人。 5日粤方国民党四全大会闭幕。同日,首次临时会议推选胡汉民、汪兆铭、孙科等九人为中执会临时常委,唐绍仪等五人为中监会临时常委。7日,粤方国民党中央党部成立。 9日国民党中政会议推于右任等七人筹备国难会议。 15日国民党中常会临时会议决议: 准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及海陆空总司令本兼各职,并推选林森代理国民政府主席,陈铭枢代理行政院长。 同日国民政府准张学良辞去陆海空军副司令职,改任北平绥靖公署主任。 19日国民政府训令教育部,通令制止全国学生示威游行。 22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在南京召开。 22日蒋介石出席四届一中全会开幕式后,下午偕宋美龄飞赴上海转返原籍浙江奉化。 24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派中委赵丕廉 飞赴太原迎接阎锡山、冯玉祥入南京。 25日林森电请在香港的胡汉民入南京主持一切。 29日国民党中政会议决行政院各部会人选。 ☚ 1930年 193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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