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説 一
中庸 中即堯舜禹以來相傳之大指也,益之以庸之一言,明中之理至平實,可常久,聖凡所共由,古今所不易爾。名篇之意已可讀也。
首章 此章乃一篇之體要,所謂‘始言一理’者也,蓋祖述舜命禹之辭而立言。首節舉一道字,備言其源委,即‘道心’之謂也。第二節言君子當常存此道而不離。第三節言其所以遏人欲於將萌,即一與精之事也。第四節舉中字分言其體用。末節即執中之極切也。言道不言心,又不言人心者,舜之言主治心,此書主明道,所以不同也;先言一,後言精,承上文而言,不得不然也。
第二章止十一章 此十章皆推明首章之義也。第二章‘中庸’之云實包括首章之大指,而又對舉能中庸與不能者,以為下諸章之基本也。第三章蓋嘆文武以後,民不興行,鮮能於中庸。而下一章即備言智愚、賢不肖者之事,以明所以‘鮮能’之故。第五章乃為萬世慮道統之失其傳,而下諸章即備言知仁勇者之事,以明所由入道之方,而卒之以聖者之極功,以示標準也。
第十二章 此章以下,所謂‘始言一理’者將‘散為萬事’,故乃更端言道之費,因並舉其隱以示其所以然也。道之費固不可以限量,而其總括之有術:執其大小兩端之極而對言之,則所謂費者在其中矣。故舉夫婦之可知可能與聖人天地之所不能盡,而卒之曰‘天下莫能載焉’、‘天下莫能破焉’。道之隱固不可以見聞,而其發明之有術:即其發見昭明之迹而泝求之,則所謂隱者可得而見矣。故舉鳶之戾天、魚之躍淵,而指言之曰‘上下察’也。察也者,著也。凡言著者,必有所本於内之辭也。彼洋洋流動於上下,夫豈無使之然者哉?其警示人者亦大矣。然道之體用之大固盛矣,而人之體之必積小以致大,由近而及遠,故曰造端乎夫婦。及其擴充之至而‘察乎天地’,則與上所言‘上下察’者合體同流,無復彼此之可言。此乃一章之歸趣,而全篇之命脈也。
第十三章止二十章 此八章承十二章末二句而敷衍言之也。十五章以上三章,皆推説‘造端’之意。初章先言君子之於道當切身而求之,次章言當素位而行之,次章言當循序而進之。十七章以下四章,乃備言‘察乎天地’之迹。初章言大孝之事,而至於受命為天子。次章言受命為天子,而又制為禮法以及於天。下次章言禮樂之極備,而末又起為政之端。次章乃言為政之法,極乎大全,而末又反泝其本於學問之工矣。十六章一章極言鬼神為德之盛,以明學問近小之工所以必達於遠大,與夫人工到極之後天命之所以維新者,皆以鬼神屈伸感應之妙體物而無不在也,故必於此上下章承接之際而發之。然‘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即向所言上下察於鳶飛魚躍之間者也,故卒乃指其實而贊之曰‘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夫’。
第二十一章 此章以後,所謂‘中散為萬事’者漸次歸極於天而‘合為一理’,故於此因前章‘明、誠’之説而立性與教之目,以明由人道而可以達天道。‘自誠明、自明誠’,言其所由之不同也;‘誠則明矣,明則誠矣’,即其成功之未始不一也。蓋篇首列‘性、道、教’三言,而十二章既專言道以明其體用之大,此章又舉人之體道有此‘所性、由教’之分以應之,亦全篇眼目之所在也。
第二十二章止三十二章 此十一章,初二章先言天道而後言人道,次一章主言天道而兼該人道,後二章、六章皆由人道而推之於天道也。蓋二十二章言性者之誠與天地準。二十三章言教者之誠,及其成功亦與性者無異也。二十四章言性者之明與神明相符,而教者之明亦在其中。章首‘至誠’之云,實統承上二章也。二十五章言教者之誠有合内外之道,二十六章言性者之誠亦有合内外之道,又推以極之於天地之道而一之也。至誠無息,自成於内也;博厚載物,高明覆物,悠久成物,成物於外也。為物不貳,天地之所以自成也;生物不測,天地之所以成物也。二十七章言教者之修德凝道,有包大小之道。下二章承此章末節之意,而言懷抱道德者,方其未得位時與既得位後處義之道也。三十章言性者之道,德亦有包大小之道,又推以極之於天地之道而一之也。下二章亦承此章末二句,分説小德大德也。蓋所謂内外,即仁體智用之謂;所謂大小,即一本萬殊之説也。是皆由‘誠、明’兩言而推廣之也。
末章 此章復自下學立心之始,推之以極其終而約言之,所謂‘末復合為一理’也。首節‘衣錦尚褧’,闇然日章,為己者事也;淡、簡、温,所存之實也;三知,即其實見之所照也,亦誠明之説也。次二節綴首章慎獨戒懼之工也,次二節即其效應之遠也。末節‘予懷明德’,錦章之盛者也;‘不大聲〔以〕色、如毛、無聲無臭’,不待有意於尚褧,而本無形迹之可言也。蓋‘衣錦尚褧’,教者之事也;‘予懷明德’,性者之事也;‘上天之載’,又引天地之道而一之,亦上章之例也。篇内引詩,此章最多,凡八引,而始終之徘徊詠嘆有無窮意,猶樂之將終而有亂也。
大凡中庸一部,為文若一活物,然體勢開張,血脈流通。第一章是頭面,末章是尾,‘費隱’章、‘明誠’章是兩腰,中間十章、八章、十一章是三腹,‘鬼神’章居中腹之中,此其為臍心乎?
此書首末言天以起結之,中半置鬼神之説以貫之。鬼神者,天地之所以為天地也。
道一字乃全篇之體幹,性是道之本體具於心者,故首言性以起之;德是行此道而有得於心者,故終言德以結之。
誠者,道之實體;中者,道之極致。斯二者,此書之大指也。然誠無不包,而中常為貴,猶易之有正與中之分也。此此書所以先言中,而又以中得名也。
此書上一半言中,下一半言誠。然篇首言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慎其獨,則不言誠而誠已見矣;篇終言‘立天下之大本’、‘焉有所倚’,則不言中而中固在也;二十章言‘誠者不勉而中、從容中道’,此又誠與中之會也。
第二章以下十章主言心法德行,十三章以下八章主言德行、禮樂、政教,二十二章以下十一章主言參天地、赞化育之事。
前十章上半敍智仁勇,聖者之事,而舉大舜、顔淵、子路及夫子;第十一章‘惟聖者能之’,此正吾夫子自道之辭。中八章下半敍聖人‘察乎天地’之事,而舉大舜、文、武、周公及夫子;後十一章下半敍至誠之德,合内外、包大小之道,而舉文王及夫子。其歸趣會極皆在夫子,所以示道之正統集大成於吾夫子之身也。
孔門諸子編論語,載堯舜以來傳中之説於二十篇之末,所以示夫子之實承其統也。然中之所以為中,則有未盡發,故子思乃作此書,以授孟子。蓋自六經以下,聖人之述備矣,而其專為傳道垂後而作,而體統全具者,惟大學、中庸二書為然。然大學主論為學次第,而其言亦稍略,又未若中庸之窮本極源而不躐其近,提綱挈維而不遺其細也。學者宜盡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