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憂道學之失其傳。
按:中庸一篇無子思憂之之意,而朱子云爾。竊惟子思之前,非無道學傳授之言,而其極廣大、極精微、極詳切,而明千古心法者,無如此篇。苟非憂道之苦心血,誠不能作如許文字。況子思之時,聖遠時衰,異端並起,則作此而明道,句句字字皆盡出憂之之心矣。苟非朱子識中庸之深,孰能知子思憂道學之心哉?或者問:‘憂道之失傳,專由於異端,則中庸之書何不言人事之切近,而特言上達之源頭,近於老佛之高遠也?’曰:‘源頭上説處,尤見子思憂道之心也。養木者先培其根,治水者先清其源,況異端之害每由於源頭,則豈不從源頭説來以闢異端、明吾道哉?’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按:人心先於道者,蓋纔説心便是稟賦上説,而稟賦處氣先於理,故‘天命性’章句氣成形先於理亦賦;纔説精一便就工夫上説,而工夫處省先於存,故孟子之遏人欲先於存天理。如是看如何?又按:微字有二義,以顯微言,則是無形之謂也;以細微言,則是猶有迹而微細之謂也。道心是指已發而言,則此微字指發之之迹,如火始燃、泉始達,而微妙耳,恐非指源頭之無形狀而隱微也。若是隱微之微,則朱夫子奚以曰‘微者愈微’乎?心經贊所謂‘惟理無形,是之謂微’者,恐失微字本意。
誨曰:見得甚精。發之微細,由於理之無形,則真氏之言微,豈曰失其本意乎?
‘虚靈知覺,一而已’,栗谷曰:‘虚靈知覺,貫動静,兼體用。虚靈之體,即知覺之存於未發者;虚靈之用,即知覺之見於已發者。止虚靈之不專於静,知覺之不專於動可知。止虚靈者狀其德,知覺者指其實,故並舉二者,先狀其德,而後指其實,非以二者為有體用之分。’
按:栗谷之訓正得朱子之意,而小注程氏、趙氏皆主用而言者,誤矣。然虚靈雖兼用而合言於體,故張子之太虚、周子之静虚,皆以體言;知覺雖兼體而合言於用,故朱夫子於仁説曰‘知覺,知之事’。此下文獨言所以為知覺。
‘或生於止性命之正’,南塘曰:‘有此耳目口體形氣之私,故人心因之而生;有仁義禮智性命之正,故道心原之而發,非謂心之發處有氣發理發。此“形氣”字只指耳目口體而言,不當滚合心上氣看也。氣者,形之始;命者,性之原。故下文曰“莫不有是形、有是性”。可知前之兼言者,推原其本始也;後之專言形性者,直指其當體也。’
按:此説甚精。愚嘗曰:人心猶曰身心,如中庸‘仁者,人也’之人,指身謂人也。
問:道心始言性命之正,後言天理之公,曰正曰公之不同,何意?論語有公體正用之論,性命上言其用,故曰正;天理上言其體,故曰公耶?
誨曰:據其原於性命而發,則當曰正;對夫人欲之私,則當曰公。惟正也,故公也。然此所謂天理之公,亦以其用而言。今謂之言其體,莫無未安否?
二者雜於方寸止治之。
按:以心之發處言之,故下雜字;若指體,則必不下雜字。小注陳氏之説恐亦以發者言之,而南塘非之,恐非陳氏本意。治字只是分别之意,則精之一字,即是治之之法。此治字,如理絲之緒謂之治絲。
‘一則守其本心之正’,雲峯胡氏曰:‘本心之正,即上文所謂原於性命之正者。’南塘曰:‘胡氏説極精。孟子所謂本心,以仁義之心言也;此序所謂本心,以道義之心言也。然則本心云者,皆主性命之理而言也。若遺性命,則便入於釋氏靈覺之心,可善可惡者矣。’敢辨于下。大山曰:‘人心之得其正,亦不害為本心,若專指道心,則何必易以“本”字?’
按:朱子立言之意,本心二字分明主道心而兼人心矣。上句‘不雜’云者,只言其不相混雜也,非謂絶去不有;繼言‘守其本心’者,亦非謂只守道心而棄絶人心也。人心只曰危,則堯舜非謂人心當無也;朱子以為上智不能無人心,則朱子亦非謂人心不可有也。人心而得其正者,便是道心。此‘本心’之心字雖主言道心,而人心之得其正,顧不在其中耶?若以本心專謂之道心,則何不曰道而曰本乎?大山説果是,但略言,非初學之所易曉也。或曰:心學圖以本心對良心,而分屬於人心、道心。今子以本心謂兼人心者,其非害理之甚乎?曰:以本心對良心,則固有人道之别,而汎言,則‘良’字即‘本’字意,故仁義之心即道心。而孟子謂之仁義之良心、赤子之心,即人心。朱子謂純一之本,然則此本心之兼言人心,何害於理乎?上言性命之正,是指體之正也;此言本心之正,兼體用也。兼體用也,則人心亦豈不可以正言乎?上正字推本而言,故下原字其非體之正乎?下正字工夫上説,故下守字守之之工,豈不兼體用乎?
‘人心每聽命’,小注朱子曰,人心‘如何無得’。
按:‘人心每聽命’與‘人心如何無’之訓可見上‘本心’兼人心而言耳。
老佛之徒。
按:特舉老佛者,蓋以彌近理而賊道之源頭者,莫如老佛。中庸明道之源頭,故特言老佛。且五季之後,程子之時,佛學最盛,故下文只言二家似是之非。
‘因其語而得其心’,問:此心指子思憂道之心耶?指人心、道心、傳授心法耶?言其斥二家,則似指憂道之心;言其續傳緒,則似指傳道之心。
誨曰:此固子思憂道之心,而凡言心字與心法皆在其中,何必就其中分屬如是耶?
受讀而竊疑之。
按:‘受讀’專以中庸言。‘竊疑’參以諸説而疑之,是以下文‘得其要領’要領專指中庸。之下繼言折衷衆説。
支分節解。
按:四大支、六大節皆朱子所言,則此支節恐指四大支、六大節。而許氏以肢節、骨節言之,四大支、六大節亦自是支體骨節之謂歟?且下‘脈絡’、‘詳略’、‘巨細’三句皆從支分節解上得,則此一句當為下三句之綱。
‘春三月戊申’,此書特言春。
誨曰:中庸教者事,益尊之之意。如今人書札例,尊處俱姓名,平交與降等或單舉名,或書名之一字,是以小學序為小子設,故但云‘三月朔朝晦庵題’。
按:先師訓甚當。詩傳序曰‘冬十月戊子’,是尊之也;啓蒙序曰‘丙午暮春’,是簡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