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修道以仁。
吕晩村曰:下文‘仁者’兩節,總完得‘修道以仁’一句。上節從仁字中推出道理當如此,下節從修字中推出工夫當如此。
仁者人也止禮所生也。
蔡虚齋曰:‘仁者人也’,此一解最妙。蓋人,生之物也;仁,生之理也。以物解理,所謂‘道亦器、器亦道’也。〇從來説‘親親為大’,皆以親親與仁民愛物對,殊未是。原來立言之意,是以親親與五達道對説。蓋曰‘修道以仁’,言五達道皆須以仁也;曰‘親親為大’,言所急尤在於親親也。〇此章主在親親之仁,尊賢只是講明親親之道而已。因‘親親之殺’,並及‘尊賢之等’,而皆為禮之所生義。禮意卻不重,重在尊賢之義,是知人;親親之有殺,尊賢之有等,是知天也。〇‘親親之殺’,其殺也,非吾自為之殺也;‘尊賢之等’,其等也,亦非吾自為之等也。皆天理之當然,故欲知天。〇先曾祖考曰:親親,仁也;尊賢,義也;禮,生禮也;下文知人、知天,智也。仁、義、禮、智四者備矣。
故君子止知天。
先曾祖考曰:統而言之,則事親、知人、知天,即修身之所當先也。分而言之,則修身者,當以事親為先;事親者,當以知人為先;知人者,當以知天為先。
天下之達道五。
蔡虚齋曰:前章以喜怒哀樂之發而中節者為達道,此章又以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為達道,二者果同乎?曰:前章‘天下之達道’,謂喜怒哀樂之發而中節者也。發而中節,則即父子之有親,君臣之有義,夫婦之有别,長幼之有序,朋友之有信矣,非指喜怒哀樂之情便為達道也。故曰:‘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或生而知之止及其成功,一也。
程子曰: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德之序也;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學之序也。知以知之,仁以守之,勇以行之。〇問:‘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此是進德事。“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此是成德事。先知後仁,從外做入,由用以至體,自明而誠,“誠之者,人之道也”;先仁後知,從裏做出,由體以及用,自誠而明,“誠者,天之道也”。三句雖同,只仁知先後不同,便有成德、進德之間,不可不辨也’。朱子答曰:‘程先生自分别此兩條,今如此推説,亦詳盡也。’答石子重書。〇或問:‘“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何以與前面“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次序不同?’曰:‘成德以仁為先,進學以知為先,此誠而明、明而誠也。’‘中庸言三德之序如何?’曰:‘亦為學者言也。’又曰:‘惟聖人自誠而明,可以先言仁,後言知。至於教人,當以知為先。’〇語類‘論語子罕’門,下同。〇按:此皆論語説,而與中庸此章可以參看,故并録之。〇‘有仁知而後有勇,然而仁知又少勇不得。蓋雖曰“仁能守之”,只有這勇方能守得到頭,方能接得去’,‘所以中庸説知仁勇三者。勇本是個没緊要底物事,然仁知不是勇,則做不到頭,半塗而廢’。〇問:‘中庸以生知安行為知,學知利行為仁,何也?’曰:‘論語説“仁者安仁”,便是説得仁高了;“知者利仁”,便是説得知低了。’此處‘説得知大了’。‘譬如這個桌子,論語説仁,便是此脚直處;説知,便是横處。中庸説仁,便是横處;説知,便是直處。’〇蔡虚齋曰:‘或生而知之’,此三知字,皆以已知者言之;‘或安而行之’,此三行字,亦以已能者言之。其曰‘及其知之一也、及其成功一也’,只是從上面評斷之詞耳。不然,則生知安行者又待何時方到(得)‘及其知之、及其成功’之地(也)〔邪〕?
好學近乎知止知恥近乎勇。
問:‘“力行近乎仁”,又似“勇者不懼”意思。’朱子曰:‘交互説都是。三知都是知,三行都是仁,三近都是勇。生知安行好學,又是知;學知利行力行,又是仁;困知勉行知恥,又是勇。’語類。
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
問:‘若論天下之事,固不止此九件,此但舉其可以常行而不易者否?’朱子曰:‘此亦大概〔如此〕説,然其大者亦不出此。’又問:‘〔吕氏以〕此九者皆德懷之事,而刑不與焉。豈以為〔此可以常行〕,〔而〕刑〔則〕期〔於〕無刑,〔所以〕不可常行,而不及之歟?’曰:‘〔也〕不消如此説。若説不及刑,則禮樂亦不及。此只是言其大者,而禮樂刑政固已行乎其間矣。’又問:‘養士亦是一大者,不言,何也?’曰:‘此只是大概説。若如此窮,有甚了期?若論養士,如“忠信重禄”、“尊賢”、“子庶民”,則教民之意固已具其中矣。’[1]語類。〇退溪曰:大學八條,為學之序,故先知後行而及推行;中庸九經,為治之法,故只舉修身以為本領,修身之中已兼格致。〇先曾祖考曰:上文‘親親’在‘尊賢’之上,至此‘尊賢’又在‘親親’之上,何也?蓋修身而不本於親親,則施之無序,故上文自身而及於親親,自親親而及於尊賢,此則在身推行之序自當如此。然不先尊賢,則不知親親之道,故下段尊賢在親親之上,此則入道之序又自當如此。
子庶民則百姓勸。
沙溪曰:百姓勸,謂民有所勸,樂於為善,乃悦從之意。
齊明盛服止所以懷諸侯。
朱子曰:勸者,所以致吾親愛之心而慰悦其意也。親親似多一字,然非大義所繋,不能深論也。答趙恭父書。〇三山陳氏曰:庶官無曠,則大臣得以總其(己)〔凡〕於上,而以道佐人主。若官少不足以備任使,則大臣將親(庶)〔細〕務,而不暇於佐主矣。[2]〇士者,百官之總稱。待之以不誠,則士不肯盡其心;使仰事俯育之不給,則士必不肯盡其力。此勸之之道所以既先忠信,而又當重禄也。〇蔡虚齋曰:‘非禮不動’,此動字兼視聽言及思,通一身而言也。論語動對視聽言,則專指身心之動也;此動字對‘齊明盛服’,有動静之分也,故動字所該尤廣。〇先曾祖考曰:按家語‘齊明盛服’上有‘公曰為之奈何’六字,故夫子以九經做工夫事告之。
凡事豫則立止道前定則不窮。
問:‘“凡事豫則立”以下四句,只是汎舉四事,或是包達道、達德、九經之屬?’朱子曰:‘上文言“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天下之達德三,所以行之者一;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遂言“凡事豫則立”,則此“凡事”,正指達道、達德、九經可知。素定,是指先立乎誠可知。中(庸)〔間〕[3]方言“所以行之者一”,不應忽突出一語言“凡事”也。’語類。〇蔡虚齊曰:‘凡事’之事,加一凡字,見得無所不包,如言與行等皆是事也。其下一事字對言與行言,則發之於口者為言,行之於身者為行,見之於施為者為事。〇先曾祖考曰:四前定,即釋豫字也;不跲、不困、不疚、不窮,即釋立字也。跲困疚窮,則是所謂‘不豫則廢’也。
誠者,天之道也;止固執之者也。
程子曰:誠然後能敬。未及誠時,卻須敬而後能誠。〇‘誠者,天之道’,敬者,人事之本。敬者,用也,敬則誠。〇史氏伯璿曰:‘章末言天道人道,蓋為下章説誠明、明誠之張本也。蓋自此以前皆是説用工之事,用工則先知後行,以學者之事為主。’‘自此以後多是説成功之事,成功則先行後知,以聖人之事為主。’‘中間有説學者事處,則依舊先知後行。’‘至於人道之極,則亦與天道無間。觀於言人道五章章末之言可見矣。’〇蔡虚齋曰:此個誠者,即前所謂‘所以行之者一也’,故此當以三達德、五達道為主意。如聖人,則自然三達德無一之不實,而能行此五達道,乃生知安行之謂,正所謂‘則亦天之道也’。其誠之者之擇善,即學知困知也;固執,即利行勉行也。〇吕晩村曰:誠之之事,其目有五;而誠之之人,其等有二。
博學之止篤行之。
朱子曰:博學,謂天地萬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當學。然亦各有次序,當以其大而急者為先,不可雜而無統也。語類,下同。〇中庸言‘謹思之’,思之粗(後)〔淺〕[4]不及,固是不謹;到思之過時,亦是不謹。所以他聖人不説深思,不説别樣思,卻説個‘謹思’。〇先生屢説‘謹思之’一句,言:‘思之不謹,便有枉用工夫處。’
有(不)〔弗〕學止己千之。
蔡虚齋曰:或説人字指學知利行者言,看來亦是。蓋除卻生知安行者不在所比方也,人一能之、(人)[5]十能之,但曰一曰十,便是經用工夫者矣。
昏明强弱之稟不齊者,才也。注。
程子曰:‘性出於天,才出於氣,氣清則才清,氣濁則才濁。’‘才則有善有不善,性則無不善。’〇朱子曰:‘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動。’‘才者,水之氣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緩,則是才之不同。’又曰:‘如惻隱,有懇切者,有不懇切者,是則才之有不同。’語類‘心意’門。
又按孔子家語。注。
朱子曰:所引家語,只是證明中庸章句,要見自‘哀公問政’至‘擇善固執’處只是一時之語耳,於義理指歸初無所害,似不必〔如此〕[6]力加排斥也。大率觀書,但當虚心平氣,以徐觀義理之所在。如其可取,雖世俗庸人之言,有所不廢;如有可疑,雖或傳以為聖賢之言,亦須更加審擇。自然意味平和,道理明白。答張欽夫書。